我想問:"當離婚令發到手了,還要等多久才拿到離婚証啊?"

2007-07-27 6:55 pm
我們是沒有兒女和家產分配的.純粹是離婚了.

回答 (3)

2007-07-27 7:36 pm
✔ 最佳答案
入稟法庭離婚後, 法庭會排期處理. 約2-3個月後會發出 "臨時離婚令 (Decree Nisi)". 在法庭發出"臨時離婚令"後六星期內, 如無人反對你離婚, 你會收到一張 "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 填妥通知書後交回法庭, 就可向法庭申請發出 "確認臨時離婚令証明書 (Certificate of Making Decree Nisi Absolute)", 即俗稱 "離婚證明書". 整個離婚過程約5個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7-07-27 11:03 pm
何時才可取得最後判令?

在法庭頒布暫准判令 6 星期後,有關人士可將填妥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如屬離婚呈請,應填寫表格 5,屬共同申請則應填寫表格 5A。

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齡已逾18歲,但仍在接受全時間教育的,法庭也有責任考慮他們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滿意對子女所作的有關福利安排,否則暫准判令不能轉為絕對命令。

若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時,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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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7 7:02 pm
你要等大約三個月,好彩會早小小,約三個月都沒有回應,他們有可能忽略了你的申請,因為有很多人都試過,要自己去追,追咗還要等二個星期呢!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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