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我想指出的主將的「將」字,應是「張」並不是「將」。
一般而言,基督徒通常找同一宗教信仰的異性,做情侶,之後為伴侶的。原因很簡單,大家在同一宗教信仰的環境下生活動,都可以在靈性上作出支持及鼓勵。如遇問題時,較為容易處理。
不過,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的例子,亦屢見不鮮。
在基督教的教義來看,在創世記開始,提到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為甚麼要離開父母呢?可為二人成為一體呢?
離開父母,並不是不照顧或不理會父母,而與中國的「成家立室」相似。可為「成家立室」。在中國古時,通常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子女婚嫁後,子女與其配偶自己已成為一家。「室」是一個房間或屋舍,義思亦可以理解為一個空間。自己成立一個家庭,可以獨立擁有一間空間去生活。
放在現代,結婚後若與父母同住的話,都會有間房間是對夫婦所擁有的,這個房間亦可理解為個空間。
二人成為一體的義思是進行性行為。這明顯的是上帝的教導或要求:在婚姻裏面才可以發生性行為的。這樣,聖經是否主張同居呢?沒有明確的字眼去說可以或不可以。但保羅清楚說明,凡事都能作的,但都是有益處的。換句話,同居是否可以的,答案是可以的。不過,我們要問多一個問題是同居對你們有可益處呢?這個益處是各方面的,包括:自己的身、心、靈的發展是否完成有益或更親近神呢?同時,對你周圍的朋友的身、心、靈的發展是否不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呢?
如果,對你們的各方面是正面的影響,對你們周圍的朋友沒有負面的影響,這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絕大部份的都有負面的影響的。原因亦很簡單:如同居,你們是同床而睡,或是分房而睡呢?答案很簡單,「梗」是同床而睡,不是為可要同居呢?只同床而睡,亦不是很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你們的關係是情侶的,有晚環境氣氛等各項情況,導致當時有性方面的需要的時間,你們如何自處呢?
在沒有宗教信仰的現代青年情侶,當然非常開放地即時解決這個問題。可是,剛才提及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但在這種情況是二人沒有離開父母已經成為一體了。這是產生一個嚴重的後果,這個行為在上帝眼中看為不好的。
這樣,我們通常選擇不與異性同居,原因的是不想自己缺口之中,使自己跌到,而做出上帝看為可惡的事。加上,來日方長,結婚「有排你對」。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聖經是不主張及不鼓勵同居的。
結婚是否要在神的見證下進行呢?現代的結婚也好,古時的結婚也好,亦不少的儀式。這是法律的要求。上帝是個靈,你呼喚上帝的時候,上帝已經在你身邊了。要神見證有可難呢?問題不是上帝,而是人。要有人一同見證,否則法律上為何需要一個證婚人呢?
最後墮胎的問題,即是將一個生命去殺掉。除極度特殊的情況下,任何人均沒有權利或權力去決定結束另一個人的生命。因此,不少團體倡議廢除死刑。正因為我們尊重生命的可貴,即是犯人犯了極嚴重的罪行,我們對沒有權力了結犯人的生命。
問題的核心是在這時開始,才正式計算一個生命的誔生呢?出世後,BB已具備生命的特點是沒有疑問的。不過,從醫學的角度來看,一個女子成功受孕後,這開始計算他已有生命了。
我同意這點的。因為成功受孕後,它每天都成長,每天都不停地轉變,直到成熟的時候,離開母體而出。從這個角度來看,你會否同意角墮胎呢?你有何權利去決定一個生命的去留呢?
因此,基督徒是極度反對墮胎的。我希望可以幫助你從生活上了解有關嚴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