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提議我每個item一張invoice,but cbd 告知我,平均每天約有5shipment(雖然我不知道有關AA的shipment 佔當中的幾多個percent, 但我相信有不少).你是否仍然需要我這樣做?
由於太多shipment的關係,若然over 20個shipment需要bill給同一個customer,我仍會採用舊方法, 希望你同意及明白.我絕對不是想懶,我只認為如果兩個部門要分別做同一樣的資料輸入是件非常浪費時間的事.而且會打錯字.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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