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車輛廢氣
香港路邊空氣中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含量偏高,主要是由車輛排放的污染物所致,其中柴油車輛排放的廢氣,更是這些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減少工業及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對各類空氣污染源作出規管,當中包括發電廠、工商業工序、建築工程、露天焚燒、含石棉物料、油站、乾洗機等。
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很多產品都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如溶劑漆料、印墨、許多消費品、有機溶劑和石油產品等。除了車輛之外,使用這些產品也會釋放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造成空氣污染和煙霧問題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與煙霧)。為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政府已實施各類管制措施,包括回收油站在卸油和加油時釋出的汽油汽體,收緊汽車廢氣排放的標準至歐盟標準。此外,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制訂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以管制建築漆料/塗料、印墨和六大類消費品 (即空氣清新劑、噴髮膠、多用途潤滑劑、地蠟清除劑、除蟲劑和驅蟲劑) 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及要求某些印刷機裝置管制排放物器件。
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
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車輛、工廠和發電廠是華南地區空氣污染和煙霧的主要來源。香港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現正致力推行聯合計劃,以減少區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目標是盡快遏止區內空氣污染惡化的趨勢,長遠令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整體空氣質素達致理想的水平。|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air_main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