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四年,李希烈陷汴州,分其兵數千人抵項城縣。
縣令李侃,不知所為。其妻楊氏曰:「君,縣令,寇至當守;力不足,死焉,職也。君如逃,其誰守?」侃曰:「兵與財皆無,將若何?」楊氏曰:「如不守,縣為賊所得矣。倉廩皆其積也,府庫皆其財也,百姓皆其戰士也。國家何有!奪賊之財而食其食,重賞以令死士,其必濟。」
於是召胥吏百姓於庭。楊氏言曰:「縣令,誠主也;雖然,歲滿則罷去,非若吏人百姓然。吏人百姓,邑人也,墳墓存焉,宜相與致死以守其邑,忍失其身而為賊之人耶?」眾皆泣。許久,乃徇曰:「以瓦石中賊者,與之千錢;以刀矢兵刃之物中賊者,與之萬錢。」得數百人,侃率之以乘城。楊氏親為之以食之,無少長,必周而均。
使侃與賊言曰:「項城父老,義不為賊矣,皆悉力守死。得吾城不足以威,不如亟去;徒失利,無益也!」賊皆笑。有蜚箭集於侃之手,侃傷而歸。楊氏責之曰:「君不在,則人誰市肯固矣!與其死於城上,不猶愈於家乎?」侃遂忍之,復登陴。賊率其徒將超城下。有以弱弓射賊者,中其帥,墜馬死。賊失勢,遂相與散走。項城之人無傷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