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肇事逃逸~急件~(20點)

2007-07-24 8:39 pm
本身是職業軍人,一月中旬開車撞到人,因無照駕駛一時情急,所以沒有下車查看。次日,交通隊來電通知我到案說明。對方沒事,並當場達成和解協議。但警察說,因是公訴罪所以一定要送。
到地方法院開完庭後,已判三萬元的罰款。但過了一個月,又發函告知須移送軍事法庭。這兩天要開庭了,想請問知道的大大們,這樣會怎麼判???

回答 (5)

2007-07-24 9:32 pm
✔ 最佳答案
軍人犯普通刑法之罪(使用動力車輛致人傷亡而逃逸),管轄權及審判權是屬於軍事法院,軍事法官會以刑法規定處罰你朋友,依法可以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期,就算是跟對方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公訴罪),充其量只能在軍事法官量刑上可以酌減。

依實務上對肇事逃逸罪的量刑上,只要對方受傷沒有很重,而且你在犯後態良好的話且無前科的話,原則上會被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帶緩刑,也就是說不用發監執行(不用坐牢),而緩刑期間(3~5年)不要再犯罪的話,就視同已執行完畢。
不過你的開車撞到人,對方若真的沒有受傷,就不算是肇事逃逸,頂多違反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07-24 10:18 pm
第一先論你肇事逃逸的部份---已經觸犯刑法第185-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是屬於公訴罪是必定會被追訴的
第二身分問題---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3款:
現役軍人犯刑法下列之罪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各該規定處罰: 三 故意犯公共危險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第一百九十條之一或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之罪。所以會依刑法來處斷
第三 和解是屬於民事責任部份,刑事責任尚未追訴,所以3萬元是應是屬於民事賠償而非刑事判決,此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7條 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或軍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逕行或以書面通知駐地憲兵機關處理後回復。但軍用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未能及時處理者,應填用「檢舉軍用車違規意見卡」,郵寄該卡所載機關處理之,由上述該條文可知理解警察機關針對軍人在交通肇事部份會交給軍事檢查機關續辦
所以奉勸你犯後態度應良好,再將你與被害人之和解書帶著,證明你對該事件處理的誠意,我想法官應該會判你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併宣告緩刑2年,接著軍方單位一定會有所謂的行政處分,你是職業軍人我想軍中運輸-保防官-監察官以及政戰系統應該有對你們做相關酒駕及交通案件的宣導吧---所以你該有心理準備除了接受法律的制裁還要有勇氣去面對行政處分
記得處分是一定有的--但重要的是莫再犯此類情事
參考: 自己的經驗及六法全書
2007-07-24 9:21 pm
到地方法院開完庭後,已判三萬元的罰款。但過了一個月,又發函告知須移送軍事法庭。這兩天要開庭了,想請問知道的大大們,這樣會怎麼判???
答:你所要付的是刑責部分.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是在哪一個軍事法院???八德還是新店???
參考: 自身法律事務所辦案經驗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lawoffice-lawoffice
2007-07-24 8:45 pm
只要承認錯誤應改會輕判
下次還是要小心一點吧
可能是關緊必貨禁價吧
軍人是很嚴的
你為何不考駕照呢
2007-07-24 8:41 pm
判軍法ㄌ啊

收錄日期: 2021-04-21 15:12: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4000010KK0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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