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警局和社會福利

2007-07-24 3:51 am
請問 ::
警局的紀錄和留案 是一樣的嗎 ?

如果 做小販被捕 , 而販賣者是領取綜緩的 , 有什麼影響 ?

請有 經驗 / 專業人士 解答 。  


只是 想對 以上問題 的 一些認識 。
希望大家不要 胡亂 解答

回答 (2)

2007-07-24 5:37 am
✔ 最佳答案
1. 警局的紀錄係紀錄報案人的資料, 全部入晒電腦
2. 留案當有事發生左, 第一時間去調查
兩者是不一樣的
3. 如做小販被捕, 被捕者是一名領取綜緩人士, 當即會判處騙取綜緩, 罪加一等
既然做小販就不應再領取綜緩, 綜緩係比一d家庭或個人有生活困難而取的;我身為立稅人都唔想有人騙取綜緩, 呢d係我地每一位巿民的血汗錢, 掉番轉頭你比人呃你都會唔老黎, 所以法律係唔容許有人呃綜緩的, 至於樓上那位朋友話冇問題,我就唔認同了。
至於社福係因人手不夠, 同埋佢地係一個字【懶】費時查, 有人申請查都唔查, 就批 好多人真係有需要都囉唔倒。
有一陣子, 我申請失業救濟金, 佢話我有樓, 買左間屋你就有錢, 真係覺得好好笑, 賣左間屋,我住邊, 唔通訓天橋底佢地先至批救濟金, 真係唔知佢地點樣查‧
總之領取綜緩又做小販等於呃綜緩啦, 被捕小販又要沒收貨品、無牌擺賣、無牌照、阻街等都已經三條罪。到時真係得不償失啦。
參考: 自己
2007-07-24 4:26 am
55................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20: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3000051KK0425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