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當7日通知你派傳單囉,你想玩我可以陪你玩呀!
全場不段搵d說話大我.做咁大場戲只不過係想呃代通知金姐..
( 但係其實派傳單的工作絕對不是我的工作範圍,所以我一定唔會做!
佢有心留難我到咁...其實有必要做到咁咩,佢都真係幾好笑)
當時在場的還有它的中年男友,全場都係用凶狠既眼神怒視我,
最後我簽了那証明,
因為我人生對得大多呢種人當時覺得應該看化一點算了,
但係事後同朋友相量之後,個個都話佢卑鄙!覺得應該要去勞工罯出返啖氣,
所以我想問下大家,我呢種情況,討回既機會大唔大,
我知道我簽了那証明,
而且內容我沒有細看只看了一眼,是英文來我不太識看,
內容大致話我私人理由幾日通知幾日last day之類,
當時我簽名的時候沒有簽日期,
而我並沒有那証明的副本,是不是應該相方各一份才合法?
這樣有沒有法律效力嗎?
而且內容根本就係虛假陳述,
是否其實我簽了已經不能同佢鬥??
其實拿不回錢唔緊要,因為我有時間,只係想煩佢一排開唔到舖都好!
希望大家給我點意見!thanks!
更新1:
老細賤真係下唔到啖氣!可以申訴嗎?(上)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72302664
更新2:
我打了去勞工罯問,簽左就咩計都冇喎.. 就算當時有10個大隻佬圍住你,因為驚已簽左,都係冇喎, 佢話冇恐嚇,冇不是出於自願呢d野,總之最後都係親筆簽左名既話, 就算之前講過d咩,都冇得拗...
更新3:
to:ricecake2710 但係若果假設有個人既職位係廚師,叫佢派傳單都合理? 還有我想問下你會否認為我這樣的情況, 也算是有少許言語恐嚇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