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冇的士牌可否揸的士唔接客當私家車用?

2007-07-23 10:39 pm
請問冇的士牌可否揸的士唔接客當私家車用?

回答 (2)

2007-07-24 6:37 am
✔ 最佳答案
可以. 依據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下的《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19條, 轉錄如下:
(1) 任何人如持有令他有權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有效駕駛執照,則他憑藉該執照亦有權駕駛的士或小型巴士︰
(a) 車前須出示紅底白字的字牌,以高度不少於75毫米的正楷字體註有英文字“OUT OF SERVICE”及中文字“暫停載客”;
(b) 除司機外,該車輛最多可載人數為1人;及
(c) 如屬的士,的士計程錶指示器須予掩蓋,使的士外的人不能看見。
(2) 任何人如持有令他有權駕駛中型貨車或重型貨車的有效駕駛執照,則他憑藉該執照亦有權駕駛的士、小型巴士或巴士︰但─
(a) 車前須出示紅底白字的字牌,以高度不少於75毫米的正楷字體註有英文字“OUT OF SERVICE”及中文字“暫停載客”;
(b) 除司機外,該車輛最多可載人數如下─
(i) 如屬公共巴士,4人;及
(ii) 如屬其他情況,1人;及
(c) 如屬的士,的士計程錶指示器須予掩蓋,使的士外的人不能看見。
(3) 本條的規定,不授權任何人使用汽車供出租或取酬載客或運貨。
至於第三者保險的問題, 的士車主是負責投保的保單持有人, 其他人若在駕駛該已投保的的士前獲得的士車主的准許, 那他駕駛該的士的法律責任, 亦會受到保障. 當然, 該駕駛者也可以自行就使用那的士再另購保險.
2007-07-23 11:37 pm
根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31條, 的士所持有的 "客運營業證" 規定的士只可被用作出租載客用途. 如的士司機將的士用作私家車, 咁佢個 "客運營業證" 會被吊銷.
的士的第三者保險條款亦規定, 的士只可由持有有效的士駕駛執照的人駕駛. 如果你無的士牌, 而去駕駛的士, 無論是否當私家車用, 都會令該的士的第三者保險失效. 咁即係犯左香港法例第272章 <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4條,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
有時d的士叔叔冚旗載家人 / 朋友, 只係偷雞架咋.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45: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3000051KK0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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