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一問

2007-07-23 8:32 pm
我上星期四 19/7/07 遞左辭職信,
由於我未過試用期,
所以只需要七日通知,
我已經問左人事部,
七日通知是否已包埋星期六日,
即係 25/7/07 (星期三) 係我 last working day.
(因我份工係五天工作的)
佢話係......

點知我今朝打電話返去, 同佢講, 我呢三日唔返喇,
佢就同我講, 因為今日係星期一,
所以佢會當我星期五同佢講, 所以要扣我五日代通知金.

我想問問大家, 勞工法例係唔係咁0架...
連昨天同前天的星期六日都要扣返我??
唔係只係扣三日咩??
更新1:

仲有, 佢到而家都未通知我返去拎支票.. 其實係咪要離職後七日內出糧俾我? 佢而家都未出, 我可以點做?

回答 (3)

2007-07-25 7:55 am
✔ 最佳答案
首先想講講勞工法例已經比其他法例 " 死 ",很少存在灰色到帶。

通知期是計算 calendar day 的,即刻包埋晒o的紅日計算,如你上星期四7月19日通知辭職,7月25日就是你的 last day。儘管佢由7月20日開始計,你的 last day都是7月26日,一定沒有 5日 short notice 咁多。

另外,你封辭職信有無打日期? 有既話你可以同你僱主講返你既通知日期係信上面既日期。你同佢講係果日比就係果日比,無得當你係咩咩咩 ...

一切都以信為準 ...

希望幫到你 !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7-23 9:42 pm
勞工法例只說七日通知並沒有註明是否包星期六日, 所以有好多公司是不包, 因存灰色地帶, 你可向勞工處要求協助, 可是要花很多時間, 你要衡量是否值得, 還有你要問明星期六日會否計算工資, 有公司星期六日的工資是不會比試用期辭職的員工
2007-07-23 8:39 pm
我明白你既心情的 不過樓主而家既心情 就算邊個答左你 你都會覺得可能係錯咁~ 我覺得你打去勞工處問會舒服d~ 佢地既態度好好 我已打過好多次 ~ http://www.labour.gov.hk/enquiry/enq_com.htm


收錄日期: 2021-04-29 2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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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3000051KK0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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