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好!這個問題頗有趣。我也試一試吧!
朋中的其中一個責任,就是為對方帶來智慧,增進知識。隱若記得,「友直、友諒、友多聞」就是「益者三友」。你所說的就是「友多聞」。所以,人家會當你為朋友的機會是有的。
在古代,科技落後,哲人文人們在信件中,互相交流意見。無論意見相同或相異,即使激烈地辯論,雙方都珍重對方的意見。雖則意見不一,但卻使他們的想法開了新角度。古人知識他們的智慧高了,所以會視對方為友。在現代,科技發達下,為何不可在網絡平台下交換意見呢?同理,這是可以成友的,而且更加方便。
但在知識+中,若另一個人從你的問答中,學到東西,增進了智慧,你就做了一個朋友的「責任」。當然這也是知識+成立的目的。可惜更多時,你盡了「責任」,別人卻沒有必要領你的情,把你當朋友,或自己盡這個「責任」。譬如,一個老師盡心盡力教學,但學生仍可以欠交功課,不做他的責任。
因此,這些萍水相逢的人可能不待你為朋友。但事情不能一刀切的,也會有當你為朋友的知識+使用者。某君真的從你的回答中,學到了東西,積極參加你的問題,他在這情況下,也盡了責任。以我的自身經驗來看,你寫信給我,再看你的問題與答案,亦深深佩服你的意見和文筆,縱然你的部分意見跟我不一。我的智慧在你的問與答中開啟了,我會視你為珍貴的友。
所以,知識+中人有否視你為友,真是一半一半。
2)首先,談談你在些題的標點,引號是否應標在「朋友」,而非「滋擾」呢?純粹問問。
你的行為是善意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屬滋擾。因為滋擾的定義是「惡意騷擾」。再者,在知識+中,交流知識是其目的。任何行為促成這個目的,都不是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