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數表..............

2007-07-23 5:12 am
對數表是甚麼??

我聽講係計數用的??

係點樣嫁??

點用嫁??

有咩用嫁??

回答 (2)

2007-07-23 10:06 am
✔ 最佳答案

對數表的發明
第一個給對數作定義及第一個公佈正弦對數表,是蘇格蘭的數學家納皮爾 (Napier)。他借用物理學運動來定義對數。

對數表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2/2e/Abramowitz%26Stegun.page97.agr.jpg/800px-Abramowitz%26Stegun.page97.agr.jpg

在發明電腦和計算器之前,使用對數意味著使用對數表,它必須手工建立。詳情參見常用對數。

常用對數是以10為底數的對數函數,其逆函數是以10作為基數的指數函數。
數學表示方法:
常用對數的一般表示方法為logx,或簡寫成lgx,正式寫法是log10x;而常用對數逆函數為10x。
用途:
常用對數多數應用於表達芮氏地震規模、聲音強度﹝分貝﹞、酸鹼度等數值相差的層次很大的比較,因為它可以「令十變成一,令一億變成八」﹝數算整數位以上的零的數目﹞。
參考資料 : http://db.math.ust.hk/articles/log/c_log.htm
參考: 維基百科
2007-07-23 5:15 am
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的時候,當時在自然科學領域(特別是天文學)的發展上經常遇到大量精密而又龐大的數值計算,於是數學家們為了尋求化簡的計算方法而發明了對數。

  德國的史提非(1487-1567)在1544年所著的《整數算術》中,寫出了兩個數列,左邊是等比數列(叫原數),右邊是一個等差數列(叫原數的代表,或稱指數,德文是Exponent ,有代表之意)。

欲求左邊任兩數的積(商),只要先求出其代表(指數)的和(差),然後再把這個和(差)對向左邊的一個原數,則此原數即為所求之積(商),可惜史提非並未作進一步探索,沒有引入對數的概念。

納皮爾對數值計算頗有研究。而對數(Logarithm)一詞亦是他所創造的。這詞是由一希臘文(拉丁文logos,意即:「表示思想之文字或符號」,亦可作“計算”或“比率”講)及另一 希臘詞(數)結合而成的。納皮爾於表示對數時套用logarithm整個詞,並沒作簡化。

他所製造的「納皮爾算籌」,化簡了乘除法運算,其原理就是用加減來代替乘除法。 他發明對數的動機是為尋求球面三角計算的簡便方法,他依據一種非常獨等的與質點運動有關的設想構造出所謂對數方 法,其核心思想表現為算術數列與幾何數列之間的聯繫。在他的《奇妙的對數表的描述》中闡明了對數原理,後人稱為 納皮爾對數,記為Nap.㏒x,它與自然對數的關係為

Nap.㏒x=107㏑(107/x)
由此可知,納皮爾對數既不是自然對數,也不是常用對數,與現今的對數有一定的距離。

瑞士的彪奇(1552-1632)也獨立地發現了對數,可能比納皮爾較早,但發表較遲(1620)。

英國的布里格斯在1624年創造了常用對數。至1624年,開普勒才把詞簡化為“Log”,奧特雷得於1647 年也是這樣用。1632年,卡瓦列里成了首個採用符號log 的人。1821年,柯分以“l”及“L”分別表示自然對數和任意且大於1的底之對數。1893年,皮亞諾以“logx”及“Logx”分別 表示以e為底之對數和10為底之對數。同年,斯特林厄姆以“blog”,“ln”及“logk.”分別表示以b為底次對數,自然對數和以複數模k為底之對數。1902年,施托爾茨等人以“ alog.b”表示以a為底的b的對數,後漸成現在之形式。

1619年,倫敦斯彼得所著的《新對數》使對數與自然對數更接近(以e=2.71828...為底)。

對數的發明為當時社會的發展起了重要的影響,正如科學家伽利略(1564-1642)說:「給我時間,空間和對數,我可以創造出一個宇宙」。又如十八世紀數學家拉普拉斯( 1749-1827)亦提到:「對數用縮短計算的時間來使天文學家的壽命加倍」。

最早傳入我國的對數著作是《比例與對數》,它是由波蘭的穆尼斯(1611-1656)和我國的薛鳳祚在17世紀中葉合 編而成的。當時在lg2=0.3010中,2叫「真數」,0.3010叫做「假數」,真數與假數對列成表,故稱對數表。後來改用 「假數」為「對數」。

十七世紀初,薛鳳祚的《曆學會通》有“比例數表”(1653年,或作“比例對 數表”),稱真數為“原數”,對數為“比例數”。《數理精蘊》亦稱作對數比例,說:「對數比例乃西士若往.納白爾所作,以 借數與真數對列成表,故名對數表」。因此,以後都稱作對數了。

我國清代的數學家戴煦(1805-1860)發展了多種的求對數的捷法,著有《對數簡法》(1845)、《續對數簡法》(1846)等。1854年,英國的數學家艾約瑟(1825-1905) 看到這些著作後,大為歎服。

今中學數學教科書是先講「指數」,後以反函數形式引出「對數」的概念。但在歷史上,恰恰相反,對數概念不是來自指數,因為當時尚無分指數及無理指數的明確概念。布里格斯曾向納皮爾提出用冪指數表示對數的建議。1742年 ,J.威廉(1675-1749)在給G.威廉的《對數表》所寫的前言中作出指數可定義對數。而歐拉在他的名著《無窮小 分析尋論》(1748)中明確提出對數函數是指數函數的逆函數,和現在教科書中的提法一致。


參考資料:
http://www.edp.ust.hk/math/history/7/7_25.htm and http://www.edp.ust.hk/math/history/5/5_3/5_3_19.htm
參考: 上面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45: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2000051KK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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