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快四十,中五程度,做工多年,但工時長。
收入一般,未有物業,家中長子,父母也沒有甚麼留下。
外型不俗,性格溫文,朋友眾多,除吸煙及間中飲酒外沒有不良嗜好
素有女友幾名,但無一能達談婚論嫁的地步,便告分手。
女友一分手便找別的男人拍拖,很快便結婚,我最終成為她們的「哥哥」。
我有甚麼問題,為甚麼女孩子都離我而去?是否無樓無車無固定工作時間便沒有資格結婚?
父母沒有甚麼留給我是他們的錯嗎?他們已盡己任養大了自己。上公屋,我資格不合;買公屋,抽唔中;買私樓,又未夠錢。希望政府唔好怪人遲婚或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