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戶口冇錢欠薪,老細開咗佢私人戶口既票俾我,但又對唔到現,如果佢要破產,我可以點追呀

2007-07-22 10:26 pm
我本身6月底離職,老細用自己私人戶口開票出糧同遣散費俾我,
但到到今日7月22日,我都未攞到錢,打電話追佢又同我耍太極,入票又彈票,
尋日打俾佢,佢仲話等破產,如果佢真係破產,我追唔追得返D糧架,
我真係唔想做到咁絕去告佢,
但我唔咁做,又怕佢真係唔出糧俾我,
我就快餓死架喇!!!!!!!
HELP HELP~~~

回答 (2)

2007-07-23 5:15 am
✔ 最佳答案
無需擔心和緊張, 祗要盡快到 "勞工處" 備案; 這類事件, 勞工法例是有保障的。
以下是有關的資料: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工資”(wages) 指公司清盤時,申請人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b)或(c)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工資或薪金,或在破產案中,申請人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b)或(c)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工資或薪金,但《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b)或(c)條或《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b)或(c)條(視屬何情況而定)所指明為申請人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最高款額,或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A)或(1B)條或《破產條例》(第6章)第38(2)、(2A)或(2B)條(視屬何情況而定)取代該最高款額的任何款額,並不適用; (由1993年第15號第2條修訂)“公司”(company) 指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可予清盤的任何團體;+“代通知金”(wages in lieu of notice) 指公司清盤時,申請人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cc)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代通知金,或在破產案中,申請人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cc)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代通知金,但《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cc)條或《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cc)條(視屬何情況而定)所指明為申請人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最高款額,並不適用; (由1987年第48號第2條增補。由1993年第15號第2條修訂)“申請人”(applicant) 指公司清盤時,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b)、(c)、(ca)或(cc)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任何人,或在破產案中,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b)、(c)、(ca)或(cc)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任何人,但如該人的僱主為一名個別人士,而該人為僱主的家庭成員,並且與僱主居住在同一居所內,則不在此列; (由1987年第48號第2條修訂;由1989年第38號第2條修訂)“委員會”(Board) 指憑藉第3條成立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財政年度”(financial year) 指根據第8條所定的基金財政年度;“破產呈請”(bankruptcy petition) 指《破產條例》(第6章)所指的破產呈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 指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由1998年第4號第12條增補)“基金”(Fund) 指第6條所提述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處長”(Commissioner) 指勞工處處長;“清盤呈請”(winding-up petition) 指《公司條例》(第32章)第V或X部所指的清盤呈請;“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 指公司清盤時,申請人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ca)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遣散費,或在破產案中,申請人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ca)條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遣散費,但《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ca)條或《破產條例》(第6章)第38(1)(ca)條(視屬何情況而定)所指明為申請人會有權獲優先償還的最高款額,或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265(1B)條或《破產條例》(第6章)第38(2B)條(視屬何情況而定)取代該最高款額的任何款額,並不適用; (由1994年第5號第2條代替)“徵費”(levy) 具有《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第2條給予該詞的涵義。“職業退休計劃”(occupational retirement scheme) 指一項計劃或安排,而根據該項計劃或安排,在僱員退休、去世、喪失行為能力或終止服務時,須就僱員支付按服務年資支付的利益,但不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由1998年第4號第12條增補)(1985年制定。由1998年第4號第12條修訂)
2007-07-23 3:27 am
應該你老細用什麼形式開票給你,都對你追討他欠薪沒有大影響,可以致電勞工處協助,應該她們會叫你到你公司附近的勞工處登記,問你過程,你最緊要帶齊你老細的公司及他的個任何資料給她們,她們會協助你,另外破產欠薪保障好似有個基金,勞工處應該會答到你及教你怎做,另外,如果你再品追討佢,過了某一個時段可能真的追不到,到時渣都無,其實你0甘諗啦,你唔想告佢去到0甘絶,佢又何嘗諗過你,他不是這樣做先,你又怎會這樣做,對不對?
唔出糧,耍太極,入票又彈票, 又話等破產,你話佢立心是否已經唔好, 對人地仁慈,即是對自己殘忍,你將來生活、你屋企人生活又怎樣呢?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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