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 咩叫反飛

2007-07-22 7:47 pm
係咪當foul??
仲有, 如果人地foul 我可以飛波,係咪可以無限次進行??

回答 (1)

2007-08-06 8:41 am
✔ 最佳答案
未聽過"反飛".

無限次"飛波",睇下條例!!!

犯規及失誤(Foul and a Miss)

擊球手應盡能力擊中應擊球。如球證認為球手有違反此規則,將宣判「犯規及失誤」,除非當時桌上祇剩下黑球或情況為應擊球不可能被擊中。後者之情形需得到球證認同,認為球手巳向適當方向以足夠力度直接或間接意圖擊中應擊球但最終誤中障礙球。
(a) 球證宣判「犯規及失誤」後,下一位球手可以選擇要求違例者於白球停下之位置或白球原先之位置重打。在後者的情況下,應擊球應與上一次擊球的選擇一樣,亦即是:
(i) 如應擊球為紅球,所有紅球均是應擊球
(ii) 在巳沒有紅球在桌上時,應擊之顏色球
(iii) 擊球手於擊進紅球後所選擇為應擊球的顏色球
(b) 如擊球手在擊球時,未有擊中一個沒有障礙而可供直線擊中的應擊球,或可成為應擊球的球的任何部份,球證將宣判「犯規及失誤」。除非當任何一方球手在擊球前需要以阻礙球得分方能取勝或球証認為該失誤並非有意做成。
(c) 在球證根據以上(b)段情況宣判失誤後,如白球與應擊球之間的直線上無任何障礙而可供擊中應擊球的中心,亦即全個球 (在紅球的情況下應理解為任何沒有被顏色球遮擋紅球的整個直徑) ,則:
(i) 如再次未能於同樣位置擊中應擊球,將再被判罰「犯規及失誤」而不會理會當時雙方的分數距離。
(ii) 如又再次被要求從同樣位置繼續擊球,球證應警告違例者第三次之失誤將引致對手被判勝出該局。
(d) 當根據本條例將白球放回原位後,如桌上有可供直線擊中的應擊球或可成為應擊球的球之任何部份,但擊球手於未作出擊球前犯規,將不會被判失誤。此情況應按適當的罰分處理並且:
(i) 下一位球手可以在白球停下之位置自己擊球或要求違例者重打
(ii) 下一位球手可以要求球證將全部球放回原位並要求違例者重打
(iii) 如以上所述的失誤情況連續出現,對球手巳發出有關將引致對手被判勝出該局之警告仍然有效。
(e) 所有其他之失誤將根據球證之裁決作準。
(f) 如於失誤後而下一位球手要求將白球放回原位,其他被移動過的目標應保持其所在位置,除非球證認為違例者可因此得益。在後者的情況下,球證可按自己判決將所有或其中任何被移動過的球放回原位。在任何情況下,不當地被擊進袋或離開桌面範圍之顏色球將被適當地重置或放回原位。
(g) 當失誤後而將任何球放回原位後,球證應徵詢違例者及下一位球手是否同意有關球的位置,但最終應以球證決定為準。
(h) 當徵詢時如有任何球手碰觸到布任何有效球,將被當作擊球手般接受罰分,而球手仍按照原定次序進行比賽。如有需要,球證應將碰觸到的球放回原位,即使該球曾被拾起。
(i) 如球手有意要求對手從球的原有位置重打,他可以詢問球證是否意圖將白球以外的其他球均放回原位,而球證應說明其意圖。


收錄日期: 2021-04-30 21:34: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22000051KK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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