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係16歲以上,又係響香港申請:
唔可以網上申請,但係可以郵寄或者親身遞交申請表(可以響網上預約時間遞交),如果親自遞交申請表,咁可以要求辦好之後寄俾你或者委託人地幫你攞,即係話,你至少要親自去一次(遞申請或者領取護照).
申請表編號係ID 841(可以響網上download).
怎 樣 遞 交 申 請 書
郵 遞 申 請 ( 郵 遞 申 請 , 方 便 省 時 )
如 你 遞 交 申 請 書 時 身 在 香 港 , 請 將 申 請 書 寄 交 ﹕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四 樓
入 境 事 務 處
旅 行 證 件 及 國 籍 ( 申 請 ) 組
你 亦 可 將 申 請 書 放 入 任 何 一 間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所 設 的 投 遞 箱 內 。 如 欲 以 郵 遞 或 投 遞 方 式 申 請 , 可 使 用 隨 附 的 回 郵 信 封 ( I D 8 3 6 ) , 請 勿 夾 附 現 金 及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 舊 旅 行 證 件 的 正 本 於 申 請 書 內 並 請 參 閱 重 要 事 項 。
親 自 遞 交 申 請 書
如 你 原 有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已 遺 失 、 損 毀 、 損 壞 或 無 法 使 用 , 你 須 親 身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遞 交 申 請 書 。
你 可 透 過 音 頻 式 電 話 或 互 聯 網 預 約 在 個 別 辦 事 處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電 話 : 2598 0888 網 址 :
www.esd.gov.hk 。
領 證 途 徑
你 可 於 星 期 一 至 五 辦 公 時 間 內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到 入 境 事 務 處 各 辦 事 處 領 取 你 的 護 照 。如 有 查 詢 領 取 護 照 的 安 排 ,請 致 電 總 部 辦 事 處 電 話 : 2824 6111 或 有 關 辦 事 處 。
如 以 郵 遞 、 投 遞 方 式 申 請 , 你 必 須 親 身 到 指 定 的 辦 事 處 領 取 護 照 , 並 出 示 所 需 證 明 文 件 的 正 本 , 以 供 核 實 。
如 你 曾 親 身 前 往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櫃 位 遞 交 申 請 , 你 可 親 身 或 以 書 面 授 權 他 人 到 指 定 的 辦 事 處 領 取 護 照 。 授 權 書 表 格 ( I D 6 7 8 ) 可 於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索 取 。 授 權 書 上 的 簽 署 必 須 與 申 請 書 上 的 簽 署 相 符 。 你 亦 可 選 擇 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服 務 。
香 港 郵 政 提 供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服 務 只 適 用 於 親 身 遞 交 的 申 請 。 遞 交 申 請 時 , 必 須 交 回 舊 旅 行 證 件 ( 如 舊 護 照 或 簽 證 身 份 書 ) 。
請 於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內 設 置 的 售 賣 機 購 買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地 址 封 」 , 填 妥 地 址 封 後 , 連 同 護 照 申 請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一 併 遞 交 本 處 職 員 。 你 可 選 擇 親 臨 指 定 郵 政 局 領 證 或 要 求 將 證 件 送 到 指 定 地 址 。 護 照 備 妥 後 , 本 處 將 會 註 銷 舊 旅 行 證 件 ( 如 有 ) , 連 同 新 護 照 經 香 港 郵 政 一 併 送 回 給 你 。 領 證 時 , 你 必 須 出 示 香 港 身 份 證 正 本 以 供 核 實 及 親 自 簽 收 護 照 , 簽 署 式 樣 必 須 與 申 請 書 上 的 簽 署 相 符 。
入 境 事 務 處
表 格 編 號 :
ID841
表 格 標 題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申 請 書 (適 用 於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在 香 港 申 請 )
版 本 :
中 文 及 英 文
文 件 頁 數 :
2 頁
Pdf 檔 案 大 小:
0.99 MB
簡 介 :
適 合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在 香 港 申 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使 用 。
查 詢 的 電 郵 地 址 ﹕
[email protected]
與 其 他 網 站 的 連 結
有 關 本 處 的 一 般 資 料 :
http://www.immd.gov.hk/
遞 交 填 妥 表 格 方 式
郵 寄 地 址 :
請 參 閱 說 明 書 ID(C)841A 內 文
親 自 遞 交 :
請 參 閱 說 明 書 ID(C)841A 內 文
傳 真 號 碼 :
不 設 傳 真 申 請 服 務
查 詢 電 話 :
28246111
補 充 附 註 :
你 須 具 備 Adobe(R) Acrobat(R) Reader (5.1 或 以 上 版 本) 來 檢 視 / 填 寫 / 列 印 'pdf' 格 式 文 件 。 為 確 保 正 確 顯 示 / 列 印 中 文 字 元 , 請 同 時 安 裝 亞 洲 字 型 套 件 ( 繁 體 中 文 ) 。 請 到 下 列 網 址 下 載 所 需 軟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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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 洲 字 型 套 件 -
http://www.chinese-t.adobe.com/products/acrobat/acrrasianfontpack.html
請 使 用 A4 大 小 的 空 白 白 紙 列 印 表 格 , 切 勿 使 用 傳 真 機 用 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