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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派和右派兩詞是相當廣泛的形容用詞,用以作為一種廣泛的辯證法解釋方式,可以用作形容或區分一種政治立場、一種政治意識形態、或是一個政治黨派。除非是將其套用至多維的政治光譜上,否則這兩詞通常是用以描述兩種完全相對的立場。
儘管對這兩詞的使用相當普遍,然而這兩詞一般並沒有準確的定義。也因此對這兩詞的使用往往是根基於輿論上。對於這兩詞的區分也有許多不同的看法:
公平的結果是左;公平的程序是右:古典自由主義強調程序的公平,自由市場便是例子之一。自由意志主義學者羅伯特·諾齊克便是強調區分「歷史過程」和「最後結果」兩者的20世紀知名理論家之一[1]。但另一方面,現代自由主義的支持者如約翰·羅爾斯則主張左派的政策也是使用以過程為根基的推論[2],而一些新保守主義者傾向使用軍事手段建立民主才是屬於最後結果。
反對自由市場造成的不均等為左;而接受之則為右:通常,政治上的爭論都是聚焦於政府究竟應該(干涉主義)或不應該(自由放任)介入經濟以救濟貧窮的問題上。諾蘭曲線將這個差異作為左派和右派兩大差異的軸線之一。不過,政府的干涉並不一定就代表重新分配財富或平等主義的政策:一些形式的干涉是為了滿足某些財團公司的利益,例如社團主義的政策。
偏好一個「更大的」政府為左;偏好一個「更小的」政府為右:政府的大小在這裡可以視為是政策和立場的差異,雖然政府雇員的數量通常被用以作為主要指標。不過,一些人也注意到某些政治流派如無政府共產主義、自由社會主義的存在與這種政治光譜不相合,反而如同諾蘭曲線一般垂直於左右派之外。
平等為左;自由為右:提出這種區隔的是哲學家諾貝托·波比歐(Norberto Bobbio)和Danielle Allen。波比歐主張唯一準確的左右派差異是有關人們對平等理念的態度,因為只有左派會想要保護或促進平等,而右派則會想要維持或增加不平等。左派和右派也同樣都宣稱同時追求平等和自由兩者,然而他們對這兩詞卻又有不同的解釋方式。
一個現世政府為左;一個宗教政府為右:這種差異在美國、印度和歐洲的天主教國家特別明顯(這些地方也是反教權主義代表左派的區域),有時候也包含中東。
集體主義為左;個人主義為右:不過,1960年代的反文化浪潮便是以強調個人自由為特色,而這波浪潮主要則被歸類為左派,而在宗教/現世的衝突上,現世主義者往往更傾向於強調個人的自由和宗教自由超越集體的信仰價值。不過,被許多人視為右派的法西斯主義也強調「國家的組織概念」,抱持著集體主義的概念,將國家看作是一個集體的實體。
革新為左;保守為右:雖然在一些國家裡「右派」和「保守派」往往被視為同義詞,但這一區分在討論左派右派的光譜時很少獲得重視。
法律支配文化為左;文化支配法律為右:這個公式是由美國的參議員丹尼爾·派屈克·莫尼漢(Daniel Patrick Moynihan)提出才為人所知的,但最早則是由埃德蒙·伯克所構想的。
支持國家獨立、自治和主權—尤其是小團體為左;僅支持建立國家和政府為右:一些團體可能會被右派視為恐怖份子、但卻可能被左派視為自由戰士。右派的運動通常支持他們自己國家的主權並反對其分裂。在歐洲,支持歐盟者通常來自左派,而支持國家主權者則來自右派。
國際主義和世界觀為左;國家利益為右:經濟民族主義或貿易保護主義在左右兩派都可以發現,左派的保護主義是以確保國內的工作機會為目標,而右派的保護主義則是為了保護本國的公司和經濟。
認為人性和社會為可變性的為左;認為它們為固定性的為右:這是先天與後天之間的爭論例子之一。最先以此定義左右派的是美國經濟學家湯瑪斯·索威爾(Thomas Sowell)。
認為人性本善為左;認為人性本惡為右:在這裡左派認為邪惡和痛苦是由社會的不公平所造成的,修正此問題便能使人性向善。而右派認為邪惡是人性必然產生的。可是,人性本善說有人必須因為好保護這樣的保守的側面,一方的人性本惡說有人必須因為壞改變這樣的革新性的側面。
[編輯] 歷史起源
左派和右派的稱呼最初起源於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在大革命期間的各種立法議會裡,尤其是1791年的法國制憲議會上,溫和派的保王黨人都坐在議場的右邊,而激進的革命黨人都坐在左邊,從此便產生了「左派」、「右派」兩種稱呼。
在剛開始,這個政治光譜的定義是以人們對「舊政權」(Ancien Régime)的態度為判斷標準,「右派」也因此代表著支持貴族、或教士利益,而「左派」則代表反對這些階級的利益的人。在當時,支持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人也被視為是左派,然而這樣的立場在現代大多數西方國家則被視為是右派。不過即使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極端的左派也會要求政府幹預經濟以支援貧窮人民。
而在大不列顛的同時,埃德蒙·伯克(他在現代通常被描述為保守派)也抱持著和法國大革命中自由市場左派類似的觀點,不過,他也強烈批評他們的反教權主義立場以及他們鼓吹暴力革命推翻長期政權的傾向。伯克在他的《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一書中批評左派的理性主義過於極端、以及對於傳統智慧的侮蔑。
在法國大革命中,左派和右派的定義往往在不到一年內便完全轉變。最初,在制憲議會上,安東尼·巴納夫(Antoine Barnave)和亞歷山大·拉梅特(Alexandre de Lameth)等主張限制君主權力和建立一院制議會的領導人被視為是左派,而那些希望建立和英國類似的君主立憲政體的保守派領導人、以及徹底反對革命的人則被視為右派。到了1791年的立法議會,前述的這些黨派—現在被稱為斐揚派(Feuillant)由於支持君主政體和有限的選舉權而被改視為右派。而在僅僅一年之後的國民大會上,原本因為支持透過戰爭將革命散佈至國外、以及厭惡國王而在立法議會上被視為左派的吉倫泰黨人,現在則因為他們對於推翻君主政體的矛盾心理、反對處決路易十六世、以及對於巴黎市的厭惡而被視為右派。
應該注意的是,在法國大革命當時,各形各色的政治黨派都很少有經濟政策上的差異。被視為左派的山嶽派(Montagnards, 1792-1793)和右派的保皇派(Monarchiens, 1789)在經濟政策上都是屬於正統的自由主義者,儘管在1793年山嶽派的確比其他黨派更為願意支持(暫時的)經濟控制以爭取群眾支持、而且在山嶽派內部也有一些左派的經濟激進主義者以Egalité—重新分配財富作號召。
相反的,在大革命中的意識形態差異主要是針對革命本身的態度:將革命視為是一場毀滅上帝和自然的可怕災難、而這一切應該被結束才能恢復好的政府,又或者將革命視為是法國政治生活的必然特徵。就大部分時候而言,幾乎所有革命中的法國政治人物都對此抱持接近中間派的立場,但卻在應該何時發起革命的問題上有不同意見。
1794年,在羅伯斯庇爾於熱月政變中被推翻後,法國大革命終於穩定下來,這時更為清晰的政治光譜開始浮現—在左派的是之前支持羅伯斯庇爾和恐怖政治、並希望恢復1793年民主憲法的雅各賓派;而在右派的是希望君主復位的保王派—包括立憲派和專制派;而被歸類為中間派的則是熱月政變中的發動者,也是他們寫下了1795年的憲法、並希望建立有限制的督政府共和制。督政府的失敗並沒有改變基本的政治生態—雅各賓派和保王派繼續存在,而大多數最初支持督政府的人則改變為支持獨裁者,最後導致了皇帝政權—拿破崙·波拿巴的誕生。
也是在這個時候,法國國內有關左派和右派的政治光譜概念開始流傳至歐洲各地。由於法國的大軍不斷攻克並強佔法國之外的領土,左派和右派的分界再次改變為對法國大革命的態度,這大部分是由在政治上的結盟所判定。隨著拿破崙的崛起,左派和右派的區分也變的更為複雜,因為這代表了在國外支持革命的黨派也必須決定他們是否支持拿破崙的獨裁政權。在同時,歐洲其他國家的傳統統治者—無論是拿破崙在奧地利和普魯士的敵人、或是在德國的附屬統治者如巴伐利亞,通常都選擇吸收拿破崙和大革命中的某些經驗,希望藉由吸收那些中央集權的改革,能使他們的老舊政權轉變為和拿破崙一般的強大,而無需經歷大革命中的混亂和恐怖暴力。
在拿破崙於1814年被擊敗後,歐洲的政治家們齊聚維也納會議以商討如何重組歐洲。會議並沒有全盤恢復之前的舊政權,維也納的保守派政治家們(例如克萊門斯·文策爾·馮·梅特涅)所希望的政治制度是以保持秩序為目標,如果必要的話也可以謹慎的採納法國大革命中的改革。而在法國,類似的潮流促成了波旁王朝路易十八世的復位,而他本人也認知到,要徹底恢復以往的舊政權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