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以前是有升跌停板制度的,但自從八十年代中的一件盛事後,就將停板制度改寫,整體市場,因已是有規模及建全,不會因市場波動而停版,正如1998年10月的金融風暴,其他國家停版後,香港仍繼續運作直至正常收市時間,但個別股份,如因升跌是由一些惡意買賣,並由該公司或聯交所開會後(不記起是與會的一致定大多數通過及有理據)才會因股價升、跌停板,但事件必須提供充份理據。
至於八十年代事件,事件人物,李福森先生,當年的聯交所主席,曾以主席身份,下令停市四天,在市場大跌半天後,因停市未能與其外國市場接軌,令很多投資者失去預算,究其原因,是李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在大跌市中最為下跌,令其損失,為要揭止個人損失,下此命令,並美其名為是為普羅大眾,驚股民盲目恐慌性出貨而令小股民有大損失,及會影響香港聲譽。當然,事後,他,入罪坐牢。
自此,便沒再有升、跌停板制度。
Simon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