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香港警務處(HK Police force)之資料:
接贓(handling stolen goods)屬非暴力罪行(non-violent crime).
2. 買賣贓物、接贓之定義及刑責:
Sourced fm:
http://www.yukz.com/ trap/html/trap_04102 9ap.html
買賣贓物:-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任何人若明知是贓物還進行買賣,可能會被控處理贓物罪,刑罰等同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十四年。今年八月,兩名自由行來港的內地手機銷售員,在旺角藏有六部賊贓手機,被控以處理贓物罪,雖然法官相信兩被告不知道手機來源,但仍判他們入獄兩個月。
接贓可判囚十年:-
黃國桐指出,對於購買賊贓一方,警方一般都控以接贓罪,但在法庭上,控方必須有充份證據指控事主是明知自己購買的是賊贓。若證實被告當時並不知所買的是賊贓,雖罪名不成立,但法庭亦會將有關物件充公。黃國桐又說,本港現行法例接贓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以及根據罪行判處相關罰款。
3. 丈夫在事後知情,應該告發妻子嗎?
答: 應該! 因為知法不能犯法,所以要告發。不論妻子抑或老頭子,任何人干犯法律,一樣要受法律制裁,是親人更應大義滅親。
4. 若不告發妻子,會不會構成接贓罪?
答: 沒有啥人生交叉點的事宜! 若知情不報,那便有合謀共同策劃的嫌疑,不無機會入罪(視乎其他人口供和證據)。為何要承受如此牽連?舉不舉報,還在猶疑甚麼?
5. 案例:
(1) Sourced fm:
http://www.metroradio.com.hk/news/news/20050716152109.htm
一對夫婦涉溓偷奶粉轉售,連同懷疑接贓的三名藥房職員,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們無需答辯 ,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再提堂, 等候警方的認人手續.
被告的一對夫婦分別三十二和三十六歲, 被控一項偷竊罪 , 涉嫌在多間超級市場和大型連鎖店, 偷取超過二百五十罐奶粉, 然後以六至七折價錢, 轉售兩間藥房圖利 , 而兩間藥房的三個職員, 就被控以接贓罪 .
(2) Sourced fm: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07/06/20/GW-753857.htm
【大公報訊】長沙灣一個地盤前日遭賊人偷走兩束避雷針,警方根據線報於中午採取行動,突擊搜查深水埗海壇街一間廢鐵回收店,起回失物,共值逾千元,有三名男子被捕,包括回收店東主,分別涉及盜竊及接贓等罪。
三名被捕疑犯,姓陳男子為回收店東主,他與姓鍾男子同涉嫌處理贓物罪;另一名姓郭男子則涉嫌地盤盜竊被扣查。
據悉,有人在前日上午七時許潛入長沙灣郝德傑道一個建築地盤,偷走兩束避雷金屬片,其後透過一男子穿針引線,將賊贓銷往回收店脫手圖利。
深水埗警區刑事探員根據情報,突擊搜查海壇街一間廢鐵回收店,先後扣捕三人。(JUN 20,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