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拿強積金 疑問!!? ? 有人試過嗎? 急問!!急問!!急問!!急問!!急問!!急問!!急問!!

2007-07-17 10:02 am
現本人以<永久離開香港>既理由, 申請提前拿<強積金>供款!!

想問下有無朋友試過: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1. 如果拿了供款後, 在短期內(即1星期內至半個月內) 再回流番香港,
這是否屬違法?
2. 如屬違法, 那有否一個期限, 才可番香港?
3. 番香港後再繼續工作, 是否暫時不可供強積金? 有否在甚麼期限內不可?
4. 最後, 如果申請後(支票已收到,但未入銀行), 可否取消申請?
5. 如可以, 整個程序是怎樣?? 會否收才手續費??

回答 (4)

2007-07-24 5:52 am
✔ 最佳答案
1/ 依據條例,係無指明須停留多久才可以回流.但請注意"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及一生人只可以用一次這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
2/ 係無指明須停留多久才可以回流,請注意"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應該係永遠都唔會回港工作.
同時,積金局是有權力向有關政府部門(如稅局,人民入境事務處)、強積金受託人或有關機構查詢你有關資料,如出入境記錄,所以如果去查一定會清楚知道你是否真實. 如果發現是假的,積金局是可以經律政處向法庭提出起訴,因為你發假宣誓.
早幾個月,已經有人被起訴了,又告入了.同時積金局已加強留意有關申請,亦指示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加強留意及報告.
3/ 都一樣要供,好似新僱員受僱滿60日或以上,就要參加強積金.無什麼限期.
4/ 可以(如果真係假或者有需要,一定要去取消申請)
5/ i)書面通知受託人公司要求代向積金局申請取消申索要求;
ii)把全數金額交回受託人公司,以強制性供款形式供款帳戶內(受託人公司可以要求你開一個新的保留帳戶);
iii)正常是不需要收手續費;
iv)申請取消是否成功,就要等積金局回覆受託人公司

注意...在香港作發假宣誓,是好大罪.小心,唔好信人話無事.
參考: 自己經驗
2007-07-30 2:04 am
1/ 依據條例,係無指明須停留多久才可以回流.但請注意"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及一生人只可以用一次這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
2/ 係無指明須停留多久才可以回流,請注意"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應該係永遠都唔會回港工作.
同時,積金局是有權力向有關政府部門(如稅局,人民入境事務處)、強積金受託人或有關機構查詢你有關資料,如出入境記錄,所以如果去查一定會清楚知道你是否真實. 如果發現是假的,積金局是可以經律政處向法庭提出起訴,因為你發假宣誓.
早幾個月,已經有人被起訴了,又告入了.同時積金局已加強留意有關申請,亦指示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加強留意及報告.
3/ 都一樣要供,好似新僱員受僱滿60日或以上,就要參加強積金.無什麼限期.
4/ 可以(如果真係假或者有需要,一定要去取消申請)
5/ i)書面通知受託人公司要求代向積金局申請取消申索要求;
ii)把全數金額交回受託人公司,以強制性供款形式供款帳戶內(受託人公司可以要求你開一個新的保留帳戶);
iii)正常是不需要收手續費;
iv)申請取消是否成功,就要等積金局回覆受託人公司

注意...在香港作發假宣誓,是好大罪.小心,唔好信人話無事.
2007-07-27 6:42 am
你可以去請教呢位莊先生。佢會好樂意見到你步佢後塵。

http://hk.business.yahoo.com/070206/216/21cnn.html?cat=bs_in_banking
參考: 舊聞
2007-07-17 10:20 am
1. 應該唔算犯法, 不過呢個理由成世人只可以用一次!
2. 我識個朋友完全無離境...
3. 可以再工作, 一樣要照供強積金! 好似轉工一樣, 再開過ACCOUNT.
4. 攪0左出0黎做乜取消呀? 攞去儲起去好過LA!
5. 去民政處宣誓永久離開香港, 在積金局DOWNLOAD表格, 再寄去積金局就OK!
無手續費.
參考: 自己移民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32: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17000051KK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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