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將車停在路旁,離開約15分鐘,當時前後都有車停泊,番黎時發現被抄牌$320,其他車則冇事。
但係卻發現告票的車牌號碼抄錯左,但係檔案編號就冇抄錯(即行車證左下角的Transaction no),咁既情況下呢張告票會否成立呢?可否要求撤銷呢張告票呢?
請各位幫手代為解答! 唔該曬!!
收錄日期: 2021-04-10 23:45: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14000051KK0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