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權問題,請多多幫忙!

2007-07-15 12:46 am
請問若父母都是內地人,而孩子是在香港出生,如果孩子在香港升學,父母可不可有長期的居港權以及可否在香港工作呢?
請多多幫忙!

回答 (2)

2007-07-15 4:22 pm
✔ 最佳答案
父母可不可有長期的居港權以及可否在香港工作呢?
香港基本法规定中国内地人进入香港长期定居需办理批准手续,这个批准手续目前由内地公安机关受理,也就是说凡是中国大陆人申请香港长期定居都须向内地公安机关申请香港单程证,目前内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的,只有内地父母都满60周岁并且在内地无子女的才可申请香港定居单程证,
目前父母亲持探亲子女的双程证在港可逗留90天但不可工作,90天到期时只要有足够的资金证明,可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延期但不可多次延期,并且不可工作,
要在港工作一般要求大学本科及学士学位、有香港公司的聘用合同、并且这类人才在港很难找到才向境外人招聘的合理理由,香港入境处才会同意发放工作许可及香港身份证,
没有入境处的工作许可如被发现在港工作将会以非法劳工名义判入牢几个月并且留有案底,出牢后遣送内地并且2年内不得再入境香港,中国大陆公安部规定被遣送回国的人2---5年内不得出境,在港留有案底的人60周岁后也不能去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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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5 12:59 am
當孩子能証明他可以供養父母的生活時,便可用團聚理由申請父母來港,但怎能令入境處信服一個學生有能力供養父母呢?這一點是最重要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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