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台灣辦事處面談被刁難~懂法律的人幫忙解答一下

2007-07-14 8:41 pm
聽說娶越籍新娘面談時
會遭越南台灣辦事處人員百般刁難
人員多以主觀意思來決定能否通過面談
如此荒唐之行政措施
讓台灣公民無法輕易與外籍配偶結婚
是否意味中華民國政府限制國民有結婚自由之權
有違憲之虞嗎?
可否請願或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更新1:

>皮皮 >在行政裁量權的考量下. >有權給海外官員一切基本否決與同意的權力. >這並不與憲法抵觸.因為這是外交部的法令. 行政裁量權如不按比例原則呢? 從<主觀>角度 我看很多人在討論 面談多以<主觀>認定 裁定一個人結婚與否 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還有法律明確性 我是沒面談過但我朋友這兩天就要過去越南了 想問清楚

回答 (4)

2007-07-19 3:26 am
✔ 最佳答案
TO: 檳榔交出來
仔細看完你的問題!正式回答你....
目前國人迎娶越南新娘.
每日面談名額為 北越/南越各20對.共40對.
平均允許結婚僅1日20對以內.....

目前面談已經在7/1日正式執行新制面談.
但是其面談方式與舊制相同.只不過是...
台灣夫婿可以先去越南司法院面談而已.
不必先到台辦處面談.
等待台辦處時間一樣需長時間而已...

至於面談....呵.呵.呵....
為了避免所謂人蛇與假結婚來台工作或是賣淫.
一般外交部給各外館工作官員有所謂行政裁量權.
在行政裁量權的考量下.
有權給海外官員一切基本否決與同意的權力.
這並不與憲法抵觸.因為這是外交部的法令.

至於你想抓外館人員小辮子.....別鬧了....錄音有用嗎!?
今天他高興就給你過....不高興或是28天到.一個都不過...
找立委有用嗎?.....沒用.....年底選立委.明年選的上選不上...
到時候再說.....
外館人員天高皇帝遠....誰管的動ㄚ....

可否請願或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 有用嗎!?



2007-07-22 09:53:10 補充:
行政裁量權...你要知道.
由於早期外館人員在國外.
在國際事務之間處理有時效性.
所以部份行政權責由外館人員負責.
但是現在網路通訊與國際電話通行.
外館是否還需要有行政裁量權.這點....很讓人質疑!?
畢竟跨國婚姻.居然需要面談才能通過.
而沒有法源依據.
這一點就能讓某些公物員從中獲得不法利益.
2016-03-20 3:48 pm
看到以上各位大大發言 讓我火氣 直冒三丈 憲法 六法全書 都沒有給予公務員如此權力 我保證 只是台灣人怕死沒有人膽敢提出國賠 以至於公務員可以操弄生死 不信 請電0223432895外交部詢問
2007-07-21 7:16 pm
您好:我是面談已過的越婿.今年05.29面談的(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面談了.)你所指的刁難不知指哪一方面:要是被面談官說你假結婚的話.倒是不用怕.反正每一個都會這樣問.(你可以去問有去台辦處面談的人就知道了)....只要你跟你的越婆說法一致.就不用怕.(畢竟面談也只有你們阿!)倒是會被替你代辦的人嚇死...都說些有的沒的來殺你的銳氣...我本來有8分自信.被他說到沒過的樣子...(面談中途被趕出一遍.....有驚無險得度過....)
要是一問一答中.說有說錯的話.面談官會要你提出證明....這時候.每一個都會覺得說下次在來面談.其實是錯的.只要你寫份申請書即可.就可再次面談.PS:那是我同一天面談的人他遇到的.不是我.
希望對你有幫助..
PS:不知你是否知道南越面談制度有變了....你可以查一下有關的訊息或是外交部.
參考: 剛剛面談過一個多月的...
2007-07-15 6:52 am
並無違法之事
因為全世界都這樣
你可以錄音呀
把他的問題錄下來
如果他違法..
現在檢方有一偵辦抓蛇專案
你可以舉發

收錄日期: 2021-05-03 01:26: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14000010KK0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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