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TO: 檳榔交出來
仔細看完你的問題!正式回答你....
目前國人迎娶越南新娘.
每日面談名額為 北越/南越各20對.共40對.
平均允許結婚僅1日20對以內.....
目前面談已經在7/1日正式執行新制面談.
但是其面談方式與舊制相同.只不過是...
台灣夫婿可以先去越南司法院面談而已.
不必先到台辦處面談.
等待台辦處時間一樣需長時間而已...
至於面談....呵.呵.呵....
為了避免所謂人蛇與假結婚來台工作或是賣淫.
一般外交部給各外館工作官員有所謂行政裁量權.
在行政裁量權的考量下.
有權給海外官員一切基本否決與同意的權力.
這並不與憲法抵觸.因為這是外交部的法令.
至於你想抓外館人員小辮子.....別鬧了....錄音有用嗎!?
今天他高興就給你過....不高興或是28天到.一個都不過...
找立委有用嗎?.....沒用.....年底選立委.明年選的上選不上...
到時候再說.....
外館人員天高皇帝遠....誰管的動ㄚ....
可否請願或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 有用嗎!?
2007-07-22 09:53:10 補充:
行政裁量權...你要知道.
由於早期外館人員在國外.
在國際事務之間處理有時效性.
所以部份行政權責由外館人員負責.
但是現在網路通訊與國際電話通行.
外館是否還需要有行政裁量權.這點....很讓人質疑!?
畢竟跨國婚姻.居然需要面談才能通過.
而沒有法源依據.
這一點就能讓某些公物員從中獲得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