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補充:不依交通燈過馬路,紅燈時過馬路
上個月本人過馬路時以為在斑馬線上只要是安全情況下,50m沒有車便可以過,結果被一個我早已見到站在對面的警察票控。但我純粹心存誤會,而非挑戰警方,請問..?
一般會罰款多少?
填寫認罪書是否跟親身上庭一樣? 哪樣較好?
有何個人經歷/原因(可以減刑)可以分享?
初犯是否可以減刑,要求輕判?
會有案底嗎?
還算是"良民"嗎? (可申請良民証?)
另外,如果警員一開始便抄個人資料,之後便用對講機報上電台,之後才問原因,並和我說現在票控你,張單會寄去你屋企, 是否程序失當? 因為抄時本人還以為只是作口頭警告,所以沒有太大反應,未有爭取解釋。
億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