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公屋,可否再申請公屋?

2007-07-10 5:27 am
我老爺之前有一層公屋, 結婚後, 佢用間公屋換了一間居屋(居屋又不是他的名)同住. 而家, 大家唔係好夾同埋有咗BB, 唔夠地方住, 如果佢同單人名義, 是否都可以再申請公屋? 單身老人是否會快d?

回答 (2)

2007-07-10 9:16 pm
✔ 最佳答案
"你老爺之前有層公屋" ,
就是這句就肯定你老爺不能再申請公屋 , 每個人一生之中只能擁
有一次的政府房屋福利 , 如非特別情況是不能再次申請 , 當初你
老爺已經有過公屋 , 而無論他後來換了居屋是用誰的名字擁有或
是按揭 , 也等於他已經享用過政府房屋福利 , 即使你申請到 , 到
審核資料時都會取消你資格 .
或者可以叫你老爺試試向社會福利署求助 , 經社署轉介的個案有
機會特別批準 .
2007-07-10 5:36 am
如你所說, 現居屋没有你老爺份要不涉及銀行按揭情況下, 他可以以單身人身份去申請,
當然要合符申請限額資料...資產><> 而老人家比較快的!!!!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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