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份工返左一日.....第二日返去之後同佢講唔做
佢話合約寫要一個月通知 .....
我話返多一個月 ... 佢話唔得 ... 又話俾時間我考慮點做
我打電話同佢講返多一個月 ...... 佢話唔係我想點就點
我唔知佢想點 ..... 就搵勞工處 .....
勞工處搵左佢之後 ... 佢冇左搵我 (之前不斷send 野俾我話我唔上佢公司 .. 佢就告我)
但而家佢搵勞工處追我賠一個月錢 ......
但佢而家話冇講過 .....
勞工處而家轉介去小額錢債審裁處
禁我係唔係一定要賠 ...... 如果要大約會賠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