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誰屬?

2007-07-09 9:00 pm
我早前做跟車工人(散工)
咁去到一座上落貨既貨倉中心
個度有幾條線
滿佈車輛
咁司機停低架車(係條路上面隔離係有車)
叫我落車跟佢去做野
咁我落車就睇下隔離後面有冇車郁緊
睇清楚就落車
當時落車個度就好狹窄(只可以容立一個人)
咁我岩岩落左地既時候,正想關門之際
隔離架車就開動
個櫃就刮到我公司架車道門
咁道門就斷左
我當時無法上前理論
因我要扶住跌左落地下既門
以免車門受到更大傷害或引發其它交通意外
司機就走左上前講左2句就走返黎
我聽唔到佢地講乜因為我同果架車有相當既距離同個度好嘈

事後公司話我疏忽要求我作出賠償
我當時好驚好混亂就話賠
但事後再想清楚我認為我無疏忽
因為我冇車牌
對交通道路既認識只係一知半解認識不足
落車係司機既指令
佢係一個職業司機
應該能夠專業判斷我應唔應該落車
落車會唔會有可以避免既意外發生
我無經驗無車牌我緊係遵從司機既話做野啦


咁而家分司叫我賠償,到底合唔合理呢?
我應該要負上責任嗎?全責?部分責任?
我賠償應該賠道新門加手工費?
定係賠道舊既門既價值?會唔會計埋折舊?

回答 (4)

2007-07-09 9:12 pm
✔ 最佳答案
你的司機應該與發生碰撞的貨櫃車司機理論,貨櫃車司機應作出賠償,有交通意外發生的話,你的司機應該登記對方資料,否則你的司機應負上所有責任,司機是公司員工,你是跟車,程序上你無做錯亦無需負上責任!你的司機應負上所有責任!若公司要你負上責任的話,到勞工處投訴吧!
2007-07-10 2:05 am
這一宗明顯是交通意外, 是否有人不小心駕駛, 是否有人上落車時無留意路面情況, 應交由警方調查, 由法庭去裁決, 現因司機無報警, 而把責任全推在你的身上, 絕不恰當.

提議你不應作任何賠償, 因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工資項目
已講得很清楚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設備, 每次只可按值扣除, 以不超過港幣$ 300為限, 此外, 在這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 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如你的僱主不理《僱傭條例》強行要你負責, 你可以往勞工處舉報.
而且這份工, 不做亦不可惜.
2007-07-09 9:25 pm
賠道舊既門既價值
首先,道門真系你整斷左,
而司機亦都系負上部分責任,
你無經驗無車牌所以佢都有責任話你知有冇車.
但你亦都要諗諗,
跟得人出車就要首先了解交通道路既知識
同時,你亦都要同上司清楚講明成件事.
p.s 5知點解覺得好似騙案..
參考: me
2007-07-09 9:17 pm
你只要拎d勇氣出黎,同公司講返一樣既說話就得.
你既理由幾好,起碼講得通. 況且當時人地撞你門唔係你可以控制.
又無人報警,又無埋人証, 口同鼻拗,分明公司要搵人食死貓. 你可以話埋個司機,擺埋佢上台先自己唔好蝕底. 又唔知當日2個司機傾左咩,將哩d疑點記低,再搵幫手.
工資出晒未? 如果佢無野明確証實係你損毀部車, 唔賠佢扣你糧,你可以拎晒証據搵勞工署&警察幫手.

收錄日期: 2021-05-03 12:26: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09000051KK0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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