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強 積 金 供 款 額 是 根 據 僱 員 每 月** 有 關 入 息 而 定 ,而** 有 關 入 息 包 括 以 金 錢 支 付 的 任 何 工 資 、 薪 金 、 假 期 津 貼 、 費 用 、 佣 金 、 花 紅 、 獎 金 、 約 滿 酬 金 、 賞 錢 或 津 貼 ,《但 不 包 括 房 屋 津 貼 或 其 他 房 屋 利 益 、 遣 散 費 及 長 期 服 務 金 。》
加 入 強 積 金 計 劃 後 , 僱 主 每 月 會 從 你 的 薪 金 扣 取 供 款 , 連 同 僱 主 供 款 部 份 , 一 起 交 由 受 託 人 處 理 。 強 積 金 供 款 全 數 即 時 屬 於 僱 員 所 擁 有 , 但 僱 主 有 權 從 僱 主 供 款 部 份 , 抽 取 所 需 款 項 , 用 以 抵 銷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
以上資料錄自 : 積金局網頁
http://www.mpfa.org.hk/tc_chi/mpf_edu/mpf_edu_yc/mpf_edu_yc_em/mpf_edu_yc_em_2.html
有很多公司利用這個法律漏洞, 將員工的部份新金轉做房屋津貼, 逃避供強積金, 而員工因為份工而唯有啞忍, 故立法會已於27/6/2007 提交《200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審議, 建議將房 屋 津 貼 或 其 他 房 屋 利益都立入有關入內, 詳細草案報告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legco.gov.hk/yr06-07/chinese/hc/papers/hc0629ls-98-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