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6/14/content_6310_3.htm)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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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不是「免費的午餐」,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清楚列明的項目!!!
誰人膽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挑戰?自稱「愛國」之士也!
2007-07-09 19:38:19 補充:
喂,自稱中間偏左的愛國者,你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先啦,唔好再o係度狗屁不通,亂o翕無謂啦。唔好影衰我地中國人,好嗎?
2007-07-14 17:42:45 補充:
致:回答者 :富國啟智後民主回答時間:2007-07-09 10:45:17《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香港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而設立的。《香港基本法》的法定效力,就如香港未來的民主進程,以致香港的「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都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定設立及制定的,不知道這算不算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左右」呢?
2007-07-14 17:43:45 補充:
如果閣下對中國的《憲法》、《香港基本法》,以致「依法辦事」等重要原則都不清楚、不理解的話,在自稱為「愛國愛港」之人士之前,就真的要花一點點時間,「認真」地探討一下中國及香港的法律及歷史了。「不按本子辦事」,就是「人治」、自以為是、自我封閉的行徑,縱有「愛國愛港」之心,亦隨時會為國為港帶來難似估計、難以言喻的苦難的。(可參考祖國二十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的歷史,以及香港一九六七年的愛國風波。)希望我以上的言論,不會是對牛彈琴吧……
2007-07-16 13:29:57 補充:
致:回答者 :富國啟智後民主補充時間:2007-07-15 10:47真的是讓人摸不著頭腦的言論……「你相信中共中央是理性的。」一個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也)不依的政黨(註政黨並不等於政府,更不代表中國),而且該政黨更加為我國及香港帶來無數人為的苦難(說是災難及浩劫也是理性、持平、客觀的事實),教我們如何相信它呢?********
2007-07-16 13:30:07 補充:
「我從不故意討好中共支持者」閣下的言論,令我想起教會的神父及牧師。他們時常強調不要盲從崇拜,但每當講到神恩、見証、《聖經》中不合理的地方時,卻在提倡著「不要問,只管信」的理念。閣下說自己不是「故意討好中共支持者」嗎?為什麼卻要我們(讀者們或發問者)「相信中共中央是理性的。」呢?現今的中共還在抗絕檢討黨所製造出來的暴行呢?難道我們可以信任支持軍國主義、篡改歷實的日本人嗎?難道抹殺歷史真相的中共,其德行會比抹殺二次大戰暴行的日本人端正嗎?
2007-07-16 13:37:14 補充:
我一貫支持「依法辦事」,所以,我絕對支持「循序漸進」及「按步就班」的民主進程的。不過,早年人大釋法扭曲《基本法》原意,而今天以卻濫用「循序漸進」及「按步就班」兩條,更以人大的「批准權」為威嚇手段,令到香港討論民主進程的「內部」行政,屢受干預,這樣比香港立法會否決為《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更為可恥,更漠視《基本法》,更侮辱由鄧小平同志所確立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
2007-07-16 13:49:30 補充:
共產黨對香港民主進程的「干預」,考慮的重點是香港的利益,還是共產黨專政的利益呢?如果共產黨覺得香港的利益不會低於黨的利益的話,為什麼不能放心將香港的「內部事務」,交給香港人自己去做決定,自己去做討論,自已去做研究,而要諸多干預呢?
2007-07-16 13:50:10 補充:
按《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第七條》:「二零零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的,只是「批准」權,請北方的官員(包括少數地方官員),不要再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別再「公開」地對香港的「內部事務」說三道四。
2007-07-16 13:53:46 補充:
按《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第三條》:「二零零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按《基本法.第十七條》「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的,只是「備案」權,而不是「批準」權,請北方的官員(包括少數地方官員),不要再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別再「公開」地對香港的「內部事務」說三道四。
2007-07-16 14:01:38 補充:
在香港「探討」、「資詢」、「研究」香港二零零七年以後的政制發展,不是香港的「內部事務」嗎?還未到「備案」及「批准」的階段,北方的官員為什麼這麼早就來說三道四呢?就算要說三道四,「備案」權及「批准」權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什麼中聯辦及其他地方官官員會在公開的場合,高談闊論香港的「內部事務」呢?他們可有讀過《基本法》呢?按《基本法.第廿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2007-07-16 14:04:28 補充:
是香港人不信任中共,還是中共不信任香港人呢?從中共中央及地方官員的言論及行徑,我想答案早就不言而喻了,我亦甭再在此畫蛇添足了。或許,以詭辯、盲說、歪曲真相、漠視《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行徑,就由那些自稱為「中間偏左」的自認「愛國」的人士去做了。
2007-07-16 19:52:59 補充:
「至於過去錯誤歷史所犯下的傷害, 個人認為中共會反省, 去補救。」真的有「認真」地反省嗎?現今的中國學生及人民,很多人還以為文革是由「四人幫」發動的!這算是認真反省嗎?一九五十年代尾至六十年代頭的「三年困難時期」,今天「正史」上的資料,其原因是什麼呢?「正史」是怎樣紀錄的呢?今天的學生可以得到什麼資料呢?「三年困難時期」,在「正史」的紀錄裏面,真的要學Adam鄭講句:「仍然是一個--謎……」中共有反省過歷史嗎?它所做的,一切只是「統戰」策略的一部份而已……
2007-07-16 19:57:16 補充:
還有,江澤民的「三個代表思想」的其中一個核心,就是「毛澤東」思想……而毛澤東的未能入土為安,我真的不知是他的受害者所搞的報復行為,還是中共還在「貫徹」毛精神,在搞「盲目」的「偶像崇拜」。讓人心痛的是,當我們一邊悲切地痛恨某些日本人在隱瞞及歪曲歷史真相的同時,我們中國的年輕人又可以認清祖國的歷史真相嗎?
2007-07-18 21:14:20 補充:
致:富國啟智後民主補充時間:2007-07-18 9:42對不起,我誤會了你,因為我不是你肚裏面的蟲,真的不知道原來你忘記了打出「縱然」這兩個字。因為你沒有將自己的話說清楚,我就誤會了你,真的不好意思呢。
2007-07-21 17:23:16 補充:
支持的人多嗎?
我會是唯一的支持者嗎?
支持自己, 對自己的肯定, 是讓我努力向上的動力之一, 亦是唯一能支持自己繼續生存的原因...
眾裏尋他「已」千百度「了」, 驀然回首, 那人「會否」在燈火闌珊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