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買方)買入一私人樓宇單位,交吉是本年7月6日,但我方師告訴我未能於今日(6日)簽約,需要延期簽約一星期。因他發現賣家的現樓契出現問題,業權不清晰。
請解答以下問題:
1. 如一星期后還未能完成交易,是否可以再延期?
2. 本人現時租屋(已退租,未遷出),如因交易延期要多交租金,租金可否向賣家追回?
3. 万一一星期后還未能完成交易,我可否追回賠償?
4. 點賠法,例如包括D咩?
謝謝! 万二分感激~~~~~~~~~~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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