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間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股東,長年沒有經營業務,沒有收入,而每年要支出商業登記費及年報註冊等必要費用,便沒有其他支出了。
銀行存款結餘 (Bank balance) : 200,000
股東尚欠公司金額 (amount due from shareholder) : 500,000
公司負責 (liabilities) : 0
註冊股本 (Issue capital):1,000,000
累積虧損 (net loss) :(300,000)
本來可以減 / 註銷註冊股本抵銷股東的欠款,但因種種原因和技術問題而不行。
基於某些理由,股東要維持這個空殼公司,但又唔想把剩餘的現金長年放在銀行唔用。
問題:在繼續讓該公司休眠的情況下,有什麼方法合理地把餘款提取作其他私人用途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