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僱員患病,連續請病假達半年有多,完全唔可以履行佢的職責,而個病亦唔知道幾時會好,僱主係咪只可以無奈接受,冇可能解僱佢?(以前的公司試過同病者協議佢自已辭職,佢都同意左,但離職後佢又向平機會投訴話公司歧視同迫佢走)
同樣地如果有僱員報稱因工傷而請病假達半年有多,又係唔知幾時好得番,僱主又可以點做?因為其實佢受的傷真係唔嚴重,但係醫生又確實不停寫假紙俾佢.我覺得法例保障僱員係岩,但係衰d講,有d人真係存心敲詐,咁僱主又有什麼保障呢?
收錄日期: 2021-05-02 1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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