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案, 申索人律師費需要由被告人負責嗎?

2007-07-06 2:01 am
本人想問有關小額錢債案(欠交管理費用一案), 如果被告人敗訴, 申索人(原告)的律師費(法律顧問 / 律師咨詢及處理文件費 .... 大約HK$4,980.00 )需要由被告人負責嗎? 如果被告人的欠款已全數繳付給原告, 原告是否要自行撤銷有關訴訟及釘契事宜, 被告人是否無須再付有關撤銷及律師處理有關的費用? 有勞解答以上有關詢問, 感謝!

回答 (1)

2007-07-06 2:31 am
✔ 最佳答案
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的小額錢債案, 係指定雙方都唔可以揾律師上庭的. 而雙方除咗欠款外, 亦唔可以追收律師費, 堂費, 文件處理費等其他費用. 輸咗亦只係俾番欠交的管理費.

理論上, 你全數繳付欠款俾原告後, 就無拖無欠, 訴訟亦結束. 你亦唔需要俾申索人的法律顧問 / 律師咨詢及處理文件費. 如佢要追法律顧問 / 律師咨詢及處理文件費, 佢就要再就告上小額錢債審裁處. 當法官知道係律師費, 會唔批的. 但最麻煩係佢釘咗你契. 要解除釘契, 只有:


申索人提出解除釘契. 但你唔俾, 佢唔會解的, 啱唔啱?

你自已入稟法庭 (區域法院), 話你巳清繳欠款, 要法庭頒令解除釘契. 費用都要幾千蚊.

所以, 都係要俾的.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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