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由
代表主權國家的國旗,是近代西方主權國家出現後的產物。16世紀前,尚不存在「民族國家」或「主權」的概念,所以沒有象徵民族主權國家的國旗。中國封建時代一般認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詩經·小雅·北山》),歷代皇朝既沒有也不需要「國旗」。
中國與西方列強密切接觸是在19世紀晚清時期,因發現在外交場合無旗幟代表中國,在窘迫的情況下,清朝政府才開始頒佈正式的、現代意義的國旗。此後中國政府又歷經變遷,是以國旗多有變更。清代以來中國又有分裂,一些割據或傀儡政權,也稱本身是中國中央政府,亦設有各自的中國國旗。
[編輯] 界說和分類
中國自有國旗以來,三個被國際廣泛承認的政權分別為清朝、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這三個政權分別使用過四種旗幟,分別為黃龍旗;五色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和五星紅旗。但是,由於近代中國局勢動亂,在當時的領土上亦有大量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區域自立旗幟,如滿洲國等。在此條目中一併列入,但一律在中央政府旗幟下方展示。
[編輯] 今日的中國國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現代中國疆域中,管轄人口及土地較多,受多數他國合法政權承認之中國政府,但此中國尚未統一,人們對「中國」的定義存有認知的不同,因此對當代的中國國旗也有認知的不同。中國大陸在1949年以後,及世界大多數國家在1970年代以後,官方、外交、與日常一般場合所指涉的中國國旗,是指五星紅旗。在施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台、澎、金、馬」等地,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沿用至今。
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注:以下簡稱籌備委員會)在剛被中共佔領不久的北平正式成立,該會的籌備工作包括制定中國的新國旗,並指定由籌備會的第六小組負責。這個小組的成員有16人,他們是:馬敘倫、葉劍英、張瀾、郭沫若、陳嘉庚、馬寅初、蔡暢、李立三、張奚若、廖承志、田漢、鄭振鐸、歐陽予倩、翦伯贊、錢三強、沈雁冰。
1949年6月16日,籌備委員會的首次會議上,決定成立擬定國旗、國徽、國歌方案小組,並向中國全國發出征稿啟事。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新華日報》等國內各大報刊刊登了籌備委員會征集國旗圖案的啟事。一個月後,籌備委員會共徵集到來自全國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區寄來的應徵圖案3012幅。
後於9月開議時,審核通過的共有38幅,最後敲定8幅[來源請求]國旗樣式作為備選國旗。當時最受歡迎的是草案一的設計。該設計以紅底配上黃星,以及一條代表黃河的黃條而成。紅底與黃星為徵求新國旗設計稿的必備基本要素,黃星代表共產黨或中國人民。
但部分人士認為,中國並非只有黃河一條大河而已,於是衍生出另外兩個草案:草案二是二黃條代表黃河、長江,草案三則是三黃條代表黃河、長江、珠江。但張治中向毛澤東表示,黃條分割紅地,如同國家被分裂,應另選作品。接下來選中了五星紅旗。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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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一(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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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二(黃河、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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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三(黃河、長江、珠江)
五星紅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聯松所設計,原本的圖樣如草案四,構想主要是表現出中國四個主要社會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團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另一方面,也隱喻以漢族為中心,其他滿、蒙、回、藏等四族共同統一在中國內的含意。但由於五顆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隱含階級地位之分,於是改為環繞大星的設計,並在大星中加入了錘子與鐮刀的標誌,見草案五。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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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四(曾聯松的原本設計)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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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五(紅星內含錘子與鐮刀)
後來將錘子與鐮刀刪除,因為一來認為五星紅旗中大可不必出現鐮刀、斧頭,一顆大星就代表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來這樣與蘇聯國旗太相似;三來考慮既已用四顆小星表示工、農、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與農民的象徵物,似乎又變得不平等了。國旗就此定案。
在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五星紅旗獲得毛澤東主席,周恩來總理和會議代表一致通過,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的國旗。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紅旗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標志著五星紅旗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五星紅旗中,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為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士、農、工、商,「四民」,但依共產意識形態,順序被改為工、農、士、商,再以現代辭彙稱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
[編輯] 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國旗
突厥是公元6世紀初興起於中國西北金山(今阿爾泰山)西南麓的一個游牧民族。隋朝時,以阿爾泰山為界,突厥汗國分為東、西兩個部分,分別稱為東,西突厥汗國。東突厥被維吾爾族的祖先回紇人所滅。西突厥被唐朝所滅。
而「突厥斯坦」意為「突厥人的地域」,是在突厥汗國滅亡後出現的地理名詞。這詞最早出現在中世紀阿拉伯地理學著作中,意為「突厥人的地域」,包括中亞錫爾河以北及毗連的東部地區。
19世紀初,地理名詞「突厥斯坦」重新被西方國家提出。某些西方人稱中亞河中地區為「西突厥斯坦」,或「俄屬突厥斯坦」,把中國新疆地區稱為「東突厥斯坦」。
20世紀初以後,某些新疆獨立運動支持者和宗教狂熱分子,受國際上較為激進的宗教運動,如「大伊斯蘭統一運動」的影響,將尚無固定政治指涉的地理名詞「東突厥斯坦」政治化,提出了「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的主張。
在外國列強的幫助下,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曾經二次短暫的建國。
1933年11月,在英國的支持下。沙比提大毛拉在喀什建立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旗,不到三個月便垮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