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 光 + 光 敏 藥 水 免 卻 副 作 用 新 法 有 效 令 暗 瘡 斷 尾
【 2007 報 訊 】 滿 臉 豆 豆 , 大 片 破 口 , 難 看 又 刺 痛 。 試 過 塗 藥 膏 、 服 用 抗 生 素 、 甚 至 「 終 極 藥 物 」 異 維 A 酸 ( 即 維 他 命 A 衍 生 物 ) 仍 無 法 斷 尾 ? 醫 學 界 的 新 方 法 是 用 最 新 引 入 的 「 激 光 + 光 敏 藥 水 」 療 法 , 去 殺 死 暗 瘡 桿 菌 , 同 時 令 皮 脂 腺 收 縮 , 改 變 皮 膚 免 疫 系 統 , 也 免 卻 異 維 A 酸 帶 來 的 抑 鬱 、 誕 畸 胎 等 嚴 重 副 作 用 。
暗 瘡 是 油 脂 分 泌 過 盛 、 毛 孔 閉 塞 所 致 , 治 療 方 法 分 為 內 服 及 外 用 兩 種 。 皮 膚 科 專 科 醫 生 陳 衍 里 解 釋 , 外 用 藥 膏 可 以 令 角 質 層 溶 化 , 減 少 黑 頭 , 部 份 則 可 消 炎 。 內 服 抗 生 素 , 如 四 環 素 、 紅 霉 素 可 改 善 暗 瘡 發 炎 , 但 前 者 會 影 響 牙 齒 及 胎 兒 骨 骼 的 發 育 , 所 以 14 歲 以 下 小 童 及 有 意 生 育 的 婦 女 不 宜 服 用 , 服 用 前 後 兩 小 時 不 可 喝 牛 奶 , 否 則 會 影 響 藥 物 吸 收 ; 紅 霉 素 副 作 用 較 少 , 但 部 份 病 人 或 出 現 胃 部 不 適 。
異 維 A 酸 或 致 畸 胎 , 口 服 異 維 A 酸 是 目 前 使 用 的 藥 物 中 , 唯 一 可 令 暗 瘡 斷 尾 的 療 法 , 被 醫 學 界 視 為 「 終 極 藥 物 」 , 六 成 半 病 人 服 用 一 定 時 期 後 可 徹 底 根 治 問 題 , 約 八 成 病 人 在 服 用 後 暗 瘡 明 顯 改 善 。
然 而 , 陳 衍 里 指 出 , 患 者 服 用 異 維 A 酸 後 皮 膚 會 比 較 燥 , 「 而 且 容 易 俾 太 陽 灼 傷 , 有 人 會 頭 痛 、 心 情 低 落 、 肝 功 能 同 埋 三 脂 甘 油 分 泌 唔 正 常 。 」 他 說 , 兩 成 至 四 成 半 服 用 異 維 A 酸 的 人 可 能 誕 下 畸 胎 , 美 國 至 少 有 2,000 名 孕 婦 因 誤 服 此 藥 需 要 人 工 流 產 , 另 也 有 160 宗 畸 胎 個 案 , 該 藥 更 可 能 導 致 抑 鬱 或 助 長 自 殺 念 頭 。
由 於 異 維 A 酸 副 作 用 多 , 醫 學 界 近 年 開 始 以 激 光 、 強 力 脈 衝 光 源 ( 俗 稱 彩 光 ) 配 合 藥 物 治 療 暗 瘡 。 方 法 是 在 皮 膚 塗 上 光 敏 藥 水 ALA , 90 分 鐘 後 再 利 用 彩 光 或 激 光 等 催 化 藥 物 , 消 滅 暗 瘡 桿 菌 和 令 皮 脂 腺 萎 縮 , 適 合 不 宜 服 用 藥 物 的 患 者 。 根 據 英 國 的 研 究 , 此 法 對 嚴 重 的 暗 瘡 特 別 有 幫 助 , 但 亞 洲 人 使 用 後 , 出 現 色 素 過 深 的 機 率 近 四 成 。
光 敏 感 者 不 宜 使 用
為 減 低 色 素 過 深 的 風 險 , 陳 衍 里 表 示 , 最 新 方 法 是 把 激 光 能 量 調 低 3% , 並 增 加 治 療 次 數 。 他 和 研 究 人 員 曾 為 25 名 中 度 暗 瘡 患 者 , 進 行 四 次 經 改 良 後 的 治 療 , 每 次 相 隔 三 至 四 周 。 結 果 發 現 , 患 者 整 體 暗 瘡 減 少 兩 成 , 只 有 4% 人 出 現 色 素 過 深 , 四 成 至 六 成 人 的 暗 瘡 在 六 個 月 後 斷 尾 。
陳 衍 里 醫生 形 容 , 新 方 法 的 副 作 用 較 異 維 A 酸 少 , 不 過 也 會 令 皮 膚 短 暫 紅 腫 、 出 現 水 泡 、 或 令 疱 疹 復 發 , 光 敏 感 者 不 宜 使 用 。
皮膚專科醫生陳衍里
皮膚及激光中心
電話:2109 9999, 星期一至六, 地址:中環雪廠街16號Club Lusitano 13樓.
你可以到以下網頁搜尋醫生
http://www.mchk.org. hk/doctor/spec/index .htm
http://www.hkdoctors .org/chinese/index.a sp
記住要search皮膚專科, 唔好俾人呃, 有皮膚文憑唔係=專科
私家皮膚科的收費可以出入很大, 大概一次診金連藥費要起碼$600-$700.
政府的皮膚專科是需要轉介和預約的, 可能要排期一段時間......
http://www.dh.gov.hk /tc_chi/tele/tele_ch c/tele_chc_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