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 般 來 說 , 公 務 員 年 屆 指 定 的 正 常 退 休 年 齡 便 須 退 休 。 這 政 策 目 的 是 令 公 務 員 隊 伍 不 斷 加 入 新 血 , 並 使 較 年 青 的 人 員 對 本 身 的 職 業 前 途 抱 有 期 望 。
香 港 退 休 金 法 例 規 定 , 按 可 享 退 休 金 條 款 受 聘 的 公 務 員 在 舊 退 休 金 計 劃 和 新 退 休 金 計 劃 下 的 正 常 退 休 年 齡 分 別 為 55 歲 及 60 歲 。 退 休 金 法 例 亦 規 定 , 紀 律 部 隊 人 員 在 新 退 休 金 計 劃 下 的 訂 明 退 休 年 齡 為 55 歲 或 57 歲 。 至 於 受 公 務 員 公 積 金 計 劃 涵 蓋 的 人 員 , 其 退 休 年 齡 為 55 歲 ( 如 屬 一 般 紀 律 部 隊 人 員 ) 、 57 歲 ( 如 屬 某 些 指 定 的 紀 律 部 隊 職 級 ) 及 60 歲 ( 包 括 所 有 紀 律 部 隊 以 外 的 人 員 ) 。 除 特 別 情 況 外 , 政 府 一 般 不 會 考 慮 繼 續 聘 用 已 超 過 退 休 年 齡 的 員 工 。
按 合 約 或 其 他 條 款 受 聘 的 公 務 員 的 聘 用 期 , 通 常 不 會 超 過 60 歲 。
如舊制,可45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