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警察到埸調解, 朋友爸爸跟哪Van仔司機交換了電話,待車房報價後才聯絡追討賠償:
請問:
1.朋友爸爸需不需要賠償? 是否他任職的公司替他賠償?
2.Van仔司機報價要$13,000修理費,說自己老闆企硬不肯減價
3.朋友爸爸任職公司也嫌太貴,要求對方到公司相熟的車房修理,但對方不願意, 並企硬要求賠償
4.明天是賠償期限, 朋友爸爸要怎樣做, 對方又可以做啲乜呢?
5.若果公司堅持不肯替他賠, 朋友爸爸是否就要賠償?
6.若果公司肯賠, 但要求朋友爸爸負擔一半(即$6500),朋友爸爸一時間拿不出這麼多錢, 公司在今期糧中扣除又是否合理?
7.如果因此事朋友爸爸不負擔一半, 並辭職, 他的做法恰當嗎?
煩各位解答, 謝謝!!
更新1:
joesin, 多謝您的回答:我都試個 到最後要上法庭 雖然系5洗賠甘多 (只前我撞車 個人要我二千 之後法庭罰八百〕但就扣 5分 法庭罰八百? 法庭會衡量您要賠多少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