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唔洗架,可停留30天
免簽證 適用對象
澳大利亞(Australia)、奧地利(Austria)、比利時(Belgium)、加拿大(Canada)、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丹麥(Denmark)、芬蘭(Finland)、法國(France)、德國(Germany)、希臘(Greece)、愛爾蘭(Ireland)、冰島(Iceland)、義大利(Italy)、*日本(Japan)、韓國(Republic of Korea)、 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盧森堡(Luxembourg)、馬來西亞(Malaysia)、馬爾他(Malta)、摩納哥(Monaco)、荷蘭(Netherlands)、紐西蘭(New Zealand)、挪威(Norway)、葡萄牙(Portugal)、新加坡(Singapore)、西班牙(Spain)、瑞典(Sweden)、瑞士(Switzerland)、英國(U.K)、美國(U.S.A)等30國旅客。
應備要件
1.所持護照效期應有六個月以上。
(*該等護照僅限正式護照,不包含緊急、臨時或其他非正式護照。
*日本護照效期應有三個月以上。)
2.回程機(船)票或次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其機(船)票應訂妥離
境日期班(航)次之機(船)位。
3.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適用入境地點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小港國際機場、高雄港、基隆港、花蓮機場、花蓮港、台中港、澎湖馬公機場、台東機場、台中清泉崗機場。
停留期限
三十天,停留期限自入境翌日起算三十天為限,期滿不得延期及改發其他停留期限之停留簽證或居留簽證。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2&ctNode=49&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