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的問題

2007-07-04 3:10 am
越位係計越位球員的起步位置﹑越位球員觸球位置﹑一或傳球者的傳球位置嚟定開罰球位置?

回答 (4)

2007-07-04 3:23 am
✔ 最佳答案
很多人認為,越位規則的出現是為了對抗某種不太合理的戰術。如果沒有越位規則,就可能在前場開球的時候將進攻隊員安排在靠近對方球門的位置,從而輕易獲得機會。但事實上,在足球競賽發展的初期就已經有了這條規則,並且比現在的規則更為嚴格。如果球員站在皮球的前方,或者換句話說就在皮球和對方龍門之間,就會被認為是「逾越了他的位置」(現代橄欖球中的越位規則可以拿來對比,這種比賽和足球是同一起源的)。這也不是一種一開始就被廣泛採納的規則,謝菲爾德足球俱樂部的原始規則里並沒有越位,被稱為「直射員」的球員總是站在靠近對方龍門的位置。

1848年,HC·馬爾當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召開了一次會議,提出了這個問題。有伊頓、哈羅、魯比、溫切斯特和舒種伯特的代表參加,他們各自提出自己的規則。他們在下午4點過一點的時候坐下,從五點左右直到午夜一直在起草一份被認為是第一套足球規則的「劍橋規則」。馬爾當說「對他們的工作非常滿意」。

不幸的是今天已經沒有了這些1848年規則的複製品,但這些規則一般認為已經包括了界外球、球門球、半場標記、重新開始,以及禁止持球和用手推球。他們還允許用一條絲線用作劃線。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這些規則慢慢被嘗試和試用過之後,劍橋規則的修訂版在1856年面世。在舒種伯特公學圖書館可以找到這份被認為是最古老的足球規則的一個複製品。

隨著足球運動在1860年代和1870年代的發展,越位規則被證明是在俱樂部之間最有爭議的規則。謝菲爾德通過修改規則要求在前鋒隊員和對方龍門之間存在防守方隊員將「直射員」排除;足球協會也作了一些輕微的妥協,採納了劍橋「三名防守隊員」(在前鋒隊員和對方龍門之間要有三名防守隊員)的規則。最後,謝菲爾德採納了足球協會的規則。直到1925年,這個規則都是官方規則。

1925年規則改為「兩名防守隊員」,導致足球進球數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間,足球聯盟1848場比賽中共有4700個進球。實施本規則後,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個(比賽場次不變)。

1990年規則修正為允許進攻方隊員可以與第二名防守隊員位於同一條線上。這一改變是足球權威人士推動的一項鼓勵攻勢足球並讓比賽進行過程更自由的運動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斷越位違例比以往更嚴格的指引以便鼓勵攻勢足球。根據這一指引,球員處於越位位置不會總被判罰,而是依賴於他的行動和具體位置。在這項修訂中,如果得球的隊員並不處於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時刻有一個不實際影響比賽的隊友處於越位位置,也不會被判罰。這樣,可以通過多次合法傳球瓦解對方防禦,從而製造更多的進球機會。


越位陷阱
越位陷阱是一種防守策略。當攻方球員向前奔跑準備接住隊友的球,防守方會向前場移動,在皮球被踢中之前使攻方球員落在後面,這樣當球踢出的時候他就處於越位位置。利用這個策略的防守方常常會試圖將攻方的越位狀態通過大叫或者舉起手臂的方式提醒邊裁判。

對此策略的運用常常被嘲弄,說它讓足球變得沉悶。然而,它可能是一種有風險的策略,因為所有的防守隊員都要一齊向前移動,否則進攻隊員就不會處於越位位置;而如果越位陷阱失敗,進攻隊員就很可能獲得單刀機會。2003年的新規則使這策略變得更危險。

採用本策略的著名防守方有紐卡斯爾聯的比利·麥克拉肯。據說他的戰績迫使官方規則在1925年進行了修改,將攻擊方和球門線之間的防守隊員數目從三個減少到兩個。

越位陷阱在2003年的規則解釋中變得風險更大,因為對於實際參與比賽的定義更嚴格。這樣,試圖製造越位陷阱的球隊依然可以使對方隊員處於越位位置,卻不一定能讓他實際參與比賽,


不算越位
擲界外球、發角球、發門球都無越位情況。
參考: My Knowledge + My Mind + My Experience + My Professional
2007-07-05 1:31 am
小陽老師:「各位同學好!歡迎大家來到KHSC足球教室。今天的第一堂課要先跟大家介紹『越位』的概念。同學們要專心上課喔!」

  小K:「老師~為什麼第一堂就要講這個啊?而且其實我早就知道什麼是越位了啦!」

  小陽老師:「嗯?真的嗎?那我先問你,攻方球員與最後一位守方球員平行時,算不算越位呢?」

  小K:「嗯......算!因為規則上說,進攻球員與底線之間要有兩個對方球員才不算越位。平行的話就變成只有一個守門員了。」

  小S:「可是我昨天看到祖文特斯的迪皮耶羅,他平行站在對方最後一位防守球員的身邊,然後接應到隊友的球,起腳射門得分!線審沒有舉旗子呀?」

  小K:「呃......(汗)我想大概是線審沒發現吧!總是會有這種情況嘛......」

  小S:「哼~是這樣啊......」

  小陽老師:「好啦!別吵了。所以呀~越位的觀念大家好像有,可是還不是很清楚吧!而且我想或許有些同學連越位是什麼都不知道。今天就讓我來為大家講個清楚,說個明白吧!」

  小陽老師:「首先,要先講到的是『越位位置』。站在哪裡的球員會被判定處於越位位置呢?簡單的說就是:他(攻X)比球與對方最後第二名球員(守B),還要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就像這個樣子:

┌------┐
│  球門  │
球門線-------┴------┴-------球門線
守A

               攻X

        守B

  小陽老師:「不過,剛剛那個越位位置的定義在三種情況下是會失效的,分別是:

一、他在己方的半場 二、他與對方最後第二名球員平行 三、他與對方最後兩名球員平行

所以小K,你知道平行的情況了嗎?」

  小K:「嗯......原來是這樣......」

  小陽老師:「可是,只有球員處於越位位置還不構成越位喔!越位要成立,是要當有球員處在越位位置,而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那一瞬間,裁判認為該越位球員介入了比賽,就會被判越位。」

  小F:「介入比賽?每個場上的球員不都有介入比賽嗎?甚至連教練、觀眾......」

  小陽老師:「呃......等等,這裡的介入比賽,是有比較嚴格的定義:

一、他影響了比賽 二、他影響了對方球員 三、他因在越位位置而獲得了利益

這裡是越位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了,怎樣算影響了比賽、怎樣算影響了球員、怎樣算獲得了利益,這之間的判斷都是由裁判的自由心證。而且剛剛提到,判斷越位的時間點是同隊隊員在觸及球的『一瞬間』,這樣更是增加了判斷越位的難度。所以啦!發生誤判是在所難免,但不巧的是,越位的判斷常常會關係到關鍵的一分,這也就是為什麼近來有人主張要用攝影機來提供越位判斷的依據了。」

  小K:「不好吧!這樣一向最重視流暢性的足球比賽,到時候就會被常常打斷了。」

  小陽老師:「嗯!小K說的沒錯,這也是為什麼這個意見沒被採納的原因。不過還有個原因是因為如此裁判的權威性會大受打擊,大家都知道,足球場上主審是最大的。紅牌一舉,管你是身價幾千萬的球星或教練,通通給我乖乖出場去。」

  小K:「嗯~那種老愛亂舉牌的死神主審最討厭了......」

  小陽老師:「咦?好像有點離題了......不過沒關係,大家已經清楚知道了判定越位的原則,我們先暫時下課休息一下。待會我再向大家介紹越位的特例和罰責,以及越位的意義和歷史。下堂課會更精采,請大家一定要準時回來上課喔!」

 
2007-07-04 3:24 am
很多人認為,越位規則的出現是為了對抗某種不太合理的戰術。如果沒有越位規則,就可能在前場開球的時候將進攻隊員安排在靠近對方球門的位置,從而輕易獲得機會。但事實上,在足球競賽發展的初期就已經有了這條規則,並且比現在的規則更為嚴格。如果球員站在皮球的前方,或者換句話說就在皮球和對方龍門之間,就會被認為是「逾越了他的位置」(現代橄欖球中的越位規則可以拿來對比,這種比賽和足球是同一起源的)。這也不是一種一開始就被廣泛採納的規則,謝菲爾德足球俱樂部的原始規則里並沒有越位,被稱為「直射員」的球員總是站在靠近對方龍門的位置。

1848年,HC·馬爾當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召開了一次會議,提出了這個問題。有伊頓、哈羅、魯比、溫切斯特和舒種伯特的代表參加,他們各自提出自己的規則。他們在下午4點過一點的時候坐下,從五點左右直到午夜一直在起草一份被認為是第一套足球規則的「劍橋規則」。馬爾當說「對他們的工作非常滿意」。

不幸的是今天已經沒有了這些1848年規則的複製品,但這些規則一般認為已經包括了界外球、球門球、半場標記、重新開始,以及禁止持球和用手推球。他們還允許用一條絲線用作劃線。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這些規則慢慢被嘗試和試用過之後,劍橋規則的修訂版在1856年面世。在舒種伯特公學圖書館可以找到這份被認為是最古老的足球規則的一個複製品。

隨著足球運動在1860年代和1870年代的發展,越位規則被證明是在俱樂部之間最有爭議的規則。謝菲爾德通過修改規則要求在前鋒隊員和對方龍門之間存在防守方隊員將「直射員」排除;足球協會也作了一些輕微的妥協,採納了劍橋「三名防守隊員」(在前鋒隊員和對方龍門之間要有三名防守隊員)的規則。最後,謝菲爾德採納了足球協會的規則。直到1925年,這個規則都是官方規則。

1925年規則改為「兩名防守隊員」,導致足球進球數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間,足球聯盟1848場比賽中共有4700個進球。實施本規則後,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個(比賽場次不變)。

1990年規則修正為允許進攻方隊員可以與第二名防守隊員位於同一條線上。這一改變是足球權威人士推動的一項鼓勵攻勢足球並讓比賽進行過程更自由的運動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斷越位違例比以往更嚴格的指引以便鼓勵攻勢足球。根據這一指引,球員處於越位位置不會總被判罰,而是依賴於他的行動和具體位置。在這項修訂中,如果得球的隊員並不處於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時刻有一個不實際影響比賽的隊友處於越位位置,也不會被判罰。這樣,可以通過多次合法傳球瓦解對方防禦,從而製造更多的進球機會。


越位陷阱
越位陷阱是一種防守策略。當攻方球員向前奔跑準備接住隊友的球,防守方會向前場移動,在皮球被踢中之前使攻方球員落在後面,這樣當球踢出的時候他就處於越位位置。利用這個策略的防守方常常會試圖將攻方的越位狀態通過大叫或者舉起手臂的方式提醒邊裁判。

對此策略的運用常常被嘲弄,說它讓足球變得沉悶。然而,它可能是一種有風險的策略,因為所有的防守隊員都要一齊向前移動,否則進攻隊員就不會處於越位位置;而如果越位陷阱失敗,進攻隊員就很可能獲得單刀機會。2003年的新規則使這策略變得更危險。

採用本策略的著名防守方有紐卡斯爾聯的比利·麥克拉肯。據說他的戰績迫使官方規則在1925年進行了修改,將攻擊方和球門線之間的防守隊員數目從三個減少到兩個。

越位陷阱在2003年的規則解釋中變得風險更大,因為對於實際參與比賽的定義更嚴格。這樣,試圖製造越位陷阱的球隊依然可以使對方隊員處於越位位置,卻不一定能讓他實際參與比賽,


不算越位
擲界外球、發角球、發門球都無越位情況。
2007-07-04 3:12 am
越位球員觸球位置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57: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03000051KK0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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