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藝人主要是跟唱片公司或電視台公司,但台灣藝人是跟經理人公司。
如果你想在台灣做歌手,建議你不要想台灣的唱片公司,通常等待太久都會石沈大海,或許可以拿著自己的試音帶去經紀公司推薦自己,好像有一手打造杜德偉和徐懷鈺的最佳娛樂經紀公司,香港人熟悉的喬傑立等。
經紀公司負責人在聽過你的試唱帶之後,決定會否和你簽下合約,並且也透過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簽下唱片合約。
有些歌手是有自己的經紀公司(經紀約),在經紀公司的幫助下,和唱片公司另外簽唱片約,或者經紀約唱片約都簽在同一家唱片公司。
簽了一份經紀約,可以保障雙方的利益,譬如說藝人的收入要如何分配,公司必須提供藝人何種協助,藝人在約期內可以怎樣不能怎樣...等等的細節,這是藝人和公司之些的協調,每個藝人都不一樣。
經紀人的用途簡單的說就是可以幫藝人爭取表演工作,規劃未來方向的人,替手上的藝人規劃在演藝圈發展的路線、定位及包裝行銷該藝人。
有的藝人是"沒有經紀人" ,有些人資歷夠深或對演藝圈夠了解,可以自己接通告,或是和前一家公司解約卻還沒找到新公司的藝人通常沒有經紀人 。
總括來說,入經紀公司,簽了一份經紀約,會是在台灣踏上星路的第一步。
如果是你想到華人的音樂寶地台灣做歌星,預祝你的星途能平步青雲,發光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