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公司不成功不收費,但成功索償後與苦主瓜分賠償金額的 20%,這是合法嗎?
倘若和他們簽了約,這合約有法律効力嗎?聽說這合約無效的,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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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律師會守則, 香港的執業律師及律師樓, 均不可以以 “先打官師, 贏咗先係賠償度分紅” 方式接生意. 所以你見好多意外索償公司, 其實背後都係一間律師樓或一班律師合作走法律隙. 佢地註冊一間顧問公司, 然後以顧問公司名義, 以 “不成功, 不收費” 方式去接索償官司, 係合法的.
至於收費, 由於佢地一早係合約列明以顧問費方式收取某費用, 在你情我願之下簽合約, 所以 亦具法律効力. 政府亦管唔到.
抱歉,嚴格上來說,沒有任何法例去監管着雙方所簽訂的合約內容,除了是借貸。
法律是尊重合約精神,換言之,合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但合約內的條款亦要合理,假使任何一方簽後覺不妥及毁約,
那便要鬧上法庭,待法庭為此主持公道。
放心,假使對方是屬苛索,你有權拒絕,訴諸法律可也。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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