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拿綜援

2007-07-03 9:33 am
本人現和老公同住, 因性格不合決定離婚, 但我已懷有身孕, 現居住的私人樓宇是属於我老公名下, 首期給的不多, 每個月也要供幾仟元, 所以我同我老公商量過以後BB由我照顧, 因為我明白他的工作不穏定, 每個月只有六, 七仟元, 我想知在這種情況下, 離婚又 懷有身孕, 政府會提供綜援給我嗎? 大約有多少錢? 何時開始會提供? (本人已在香港住满七年, 大多數時間都在香港), 離婚後我若還没找到工作, 政府會資助我嗎?

回答 (2)

2007-07-03 8:18 pm
✔ 最佳答案
就算離了婚,要申請綜援社會福利處都要你前夫給贍養費給你的o你前夫如果唔俾,會向法庭告你前夫,又會通知他僱主扣起所判的金額給你o
若然前夫所給的是低過綜援給你的便會補貼‧
一個人大概是干多元,另你孩子出生後,尿片錢等等!

孩子末出世,就離婚??如你上面所講你和你先生還可以商量/談話的情况,是否關係不置于要離婚o
參考: 自己
2007-07-03 11:46 am
所有夫婦都係性格不合啦,就算比份5000蚊工您,交租,電費,奶粉,尿布,食飯都未夠,BB一出世就要做單親家庭,幾慘。唔好只為自己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1: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703000051KK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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