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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唔多清楚妳係問香港本土歷史名人,定係外國人而係本港出名嘅歷史名人
如果係香港本土歷史名人,我覺得係曾蔭權
曾蔭權先生
The Honourable Donald Tsang
圖片參考: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9/Donald_Tsang_Yam-Kuen.jpg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二丶三任行政長官
現任
就任
2005年6月24日
前任者唐英年(署理)
繼任者現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署理行政長官
任期
2005年3月12日 – 2005年6月2日
前任者董建華
繼任者唐英年(署理)
出生1944年10月7日
香港
政黨沒有
配偶曾鮑笑薇
信仰天主教
http://zh.wikipedia. org/wiki/%E6%9B%BE%E 8%94%AD%E6%AC%8A
如果係外國人而係香港有名嘅歷史名人,我覺得係砵甸乍
砵甸乍
The Rt Hon. Sir Henry Pottinger
砵甸乍爵士閣下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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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香港總督
任期
1843年6月26日 – 1844年5月7日
前任者—
繼任者戴維斯爵士
出生1789年10月3日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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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貝爾法斯特波廷傑山
逝世1856年3月18日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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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馬爾他
砵甸乍爵士,Bt,GCB(Sir Henry Pottinger[1],1789年10月3日—1856年3月18日),清廷譯作璞鼎查,英國軍人及殖民地官員,於1843年成為首任香港總督。
生平
早年生涯
砵甸乍於1789年生於愛爾蘭貝爾法斯特市郊的波廷傑山(Mount Pottinger),祖上曾在17世紀出任貝爾法斯特的首任總督,至於父親是埃爾德雷德·柯溫·砵甸乍(Eldred Curwen Pottinger),是一位激進份子,曾於1799年組織起自願軍團。砵甸乍早年就讀於貝爾法斯特皇家學院,後來因為家庭陷入財政拮据而中途綴學,與四名兄長前往東方尋找發展機會。
砵甸乍在1804年抵達印度,他先於信德(Sindh,今巴基斯坦境內)參軍,後在1806年加入了東印度公司,並曾於1809年以中尉身分在馬拉他(Mahratta)參與戰事。其後,他在印度與波斯一帶進行探險,打扮成回教商人,學習當地方言,並在1816年寫成《Travels in Beloochistan and Sinde》一書。
砵甸乍在1820年獲委任為信德的行政官,據聞在任內促進當地交通;之後他在海得拉巴(Hyderabad,今印度境內)任同職。但後來因為健康理由回國休養,並於1840年4月27日獲冊立為從男爵。
第一次鴉片戰爭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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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skins-1.5/common/images/magnify-clip.png
砵甸乍爵士(談判桌右方)與耆英(談判桌左方)在HMS皋華麗號上簽署《南京條約》。
1840年,清廷與英國爆發第一次鴉片戰爭,及後英方代表義律與清廷欽差大臣琦善在1841年1月私擬《穿鼻草約》。然而,草約送到倫敦後,時任外務大臣巴麥尊勳爵認為《穿鼻草約》過於寬鬆,英方得益太小,而條約中割讓予英方的香港更被他批評為「鳥不生蛋之地,一間房屋也建不成」。因此責斥義律辦事不力,予以撤換,並改派砵甸乍接任。
砵甸乍接任香港的行政官、駐華商務總監及英方全權代表後,在1841年8月抵華,並隨即出兵,先後攻佔廈門、定海、鎮海和寧波等地。道光帝即以身兼協辦大學士的皇姪奕經為「揚威將軍」還擊,但卻大敗而回。及後,英軍在砵甸乍指揮下進犯長江口,攻克吳淞、寶山和上海,至1842年7月又佔領鎮江,最終在同年8月兵臨南京城下。
由於道光帝同意議和,清方代表遂與砵甸乍在南京靜海寺議約四次,及後在1842年8月29日與清廷代表,欽差大臣耆英及伊裡布等人在英艦HMS皋華麗號(HMS Cornwallis)上簽訂《南京條約》,正式結束了第一次鴉片戰爭。
香港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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砵甸乍爵士。
由於清廷在《南京條約》中有割讓香港予英國一款,香港遂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當時仍為英國全權代表的砵甸乍於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發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稅之埠,準各國貿易,並尊重華人習慣」。其後維多利亞女皇在1843年4月5日頒發《英皇制誥》,《制誥》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與砵甸乍於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遂依據《制誥》,正式成為香港首任總督,到12月2日,大英帝國為表彰其功勞,向砵甸乍頒贈GCB勳銜。
鴉片戰爭結束後,砵甸乍復以戰時英國國民流落台灣被殺為由,要求已改任兩江總督的耆英代為「伸冤」。清廷為恐戰事再起,派伊裡布到廣州主理對英交涉事宜,但其後伊裡布病故,砵甸乍即揚言率艦北上,續與耆英談判。清廷得悉後大為緊張,道光帝遂以耆英為欽差大臣,到廣州與砵甸乍繼續談判。結果,耆英到香港順道就《南京條約》換約外,雙方在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復於同年10月8日在虎門簽訂《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
砵甸乍上任總督後,隨即依據《英皇制誥》成立香港政府,設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當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佈委任三名官守議員加入定例局。該三名官守議員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連總督在內,只有四名成員。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並在1844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然而,砵甸乍任內甚少舉行會議,因此總督擁有很大的權力。
由於駐港軍官不滿砵甸乍干預軍務,英國商人又不滿他嚴守《南京條約》,不准英商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地方走私鴉片。結果砵甸乍備受孤立,終在1844年5月7日卸任總督一職,返回英國,成為任期最短的港督。
晚年
砵甸乍返國後受到熱烈歡迎,除了獲不少城鎮加獎為榮譽市民(Freedom of the City)外,又於1844年5月23日獲委任為樞密院顧問官。在1845年6月,英國下議院投票通過終身向他每年發放1,500鎊津貼。
砵甸乍後於1847年出任開普殖民地總督,復在1848年至1854年出任馬德拉斯總督,並於1851年獲擢升為中將軍階。砵甸乍退休後居住在地中海島國馬爾他,於1856年準備啟程回國前去世,享年66歲,據說他退休後愛好飲酒。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0%B5%E7%94%B8%E4%B9%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