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應把該獨資公司的利潤/虧蝕,列入個人入息報稅的一部份,抑或需要另外做一盤公司帳來交稅呢?如果列入個人入息報稅中,那麽2006/2007 年度,個人入息 與 獨資公司的收支,應如何計算,即由何時計起?
問題二:請問如果2006年1月1日成立一間獨資公司(年結為每年 12月31日),那麽報稅年度為2006/2007,應如何計稅(由1月1日至12月31日、抑或由4月1日至3月31日) ?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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