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有案底的人是你姐夫而不是你本人,根本政府職位申請表上不會問你親朋戚友的資料甚至案底的事情,這份表格只會問申請人「如你現時或曾在政府任職,在政府任職期間曾否有任何違反紀律的紀錄?」並有這個註明︰(註:如申請人曾有違反紀律紀錄,政府不一定因此而不予錄用。)(參考︰
http://www.csb.gov.hk/hkgcsb/doclib/gf340.pdf)。
第二,就要看你申請的是那一種工作,如一些比較敏感的職位 (如接觸一些內部檔案、紀律部隊)、較高學歷或專業的工作 (例如︰政務主任 AO、醫生、護士) ,及或在指定薪級以上的工作都會多一些要求。
申請這些職位時,如部門有意思請你的時候,是會要求你填寫一份俗稱 「三世書」的指定文件(GF200),都好大份和要求頗詳細的,那時你要填寫直系家人(包括兄弟姊妹)的資料,有機會你所說的資料就要披露了 (但未必會問姐夫有無案底,但部門有可能拿去調查)。
但既然政府就算申請人本人犯事亦說明「不一定因此而不予錄用」,我建議你不用太擔心,有適合的工作可以仍然申請,看看到時情況而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