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贓&盜竊,那樣罪行比較嚴重?

2007-06-30 4:54 am
接贓&盜竊,那樣罪行比較嚴重?

回答 (3)

2007-06-30 6:18 am
✔ 最佳答案
買賣贓物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任何人若明知是贓物還進行買賣,可能會被控處理贓物罪,刑罰等同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十四年。今年八月,兩名自由行來港的內地手機銷售員,在旺角藏有六部賊贓手機,被控以處理贓物罪,雖然法官相信兩被告不知道手機來源,但仍判他們入獄兩個月。

接贓可判囚十年

黃國桐指出,對於購買賊贓一方,警方一般都控以接贓罪,但在法庭上,控方必須有充份證據指控事主是明知自己購買的是賊贓。若證實被告當時並不知所買的是賊贓,雖罪名不成立,但法庭亦會將有關物件充公。黃國桐又說,本港現行法例接贓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以及根據罪行判處相關罰款。

盜竊 (theft)

盜竊罪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所禁止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高可判處監禁10年。

簡單來說,盜竊罪是指被告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並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挪佔的目的是無關重要,挪佔行為亦並不一定令被告人本身得益才可以入罪。

2007-06-29 22:20:42 補充:
所以最高刑罰是一樣的!!但是如果有充份理據證明接贓時不知道是贓物,便多數不會太嚴重。但盜竊...很難不是故意吧=.="
2007-06-30 5:05 am
盜竊係比較嚴重d既(你唔好以身試法呀!!!包括接贓)
參考: 本大人
2007-06-30 5:03 am
我覺得係盜竊嚴重D。
點解?咁你話殺人嚴重D,定係「非法處理屍體罪」嚴重D呢?前者係「因」,後者係「果」。
參考: 自己諗

收錄日期: 2021-04-23 20:29: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9000051KK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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