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字意思上的法律問題

2007-06-30 3:54 am
若我在大街上大聲說出"屌"一字.我是否犯了法? 因為"屌"原本是指男性的外生殖器官.只是後來被人誤用了...請高人指教
更新1:

吊字

更新2:

我是否犯了法?

更新3:

我係想問果個字算唔算粗口.會唔會犯法- -

回答 (2)

2007-06-30 8:09 am
✔ 最佳答案
屌字如果是用在形容詞上是一個合理的書寫文字.
可是用在語言中的動詞,就是一般人所說的粗口.
例如撚字,也會令人想入非非.
如果想在公開場合說粗口,不妨學一二句罵人的外語.那就無人知啦.
或者說圍村粗口,



2007-07-05 00:07:00 補充:
如果令人反感,就不在於是不是粗口, 而是有沒有含有侮辱成份.
例如而家我話你係"野仔".一個粗口音都沒有,但已經令你不高興.
因此請你多點聰明,少些失明吧.
2007-07-02 5:36 am
許多人認為講粗口是屬於私事,只受道德規範,不受法律管制。原來,在交通工具上說粗口是犯法的。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四十六條─「乘客的一般行為」中規定,在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之乘客或有意乘搭該等車輛的人,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意即不可使用粗口字句。而地鐵附例及九鐵附例中也列明,乘客在鐵路範圍內也不可以講粗口。因此,大家在巴士或小巴座位背後聽到的粗言穢語,你已經可以作出投訴。
一經定罪 , 最高可被罰款 3,000 元及判監禁 6 個月; 大聲講電話則不受法例限制 。

在機場講粗口仲大獲 最高罰你高 達 萬幾元 同 坐你幾年監

小心用言

收錄日期: 2021-04-23 13:38: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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