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一問?????????????

2007-06-29 9:38 pm
1.)想問社會工作方面,最低是否活動助理,跟住幹事/社會福利員,再跟住是否到社工.
加人工是否跟政府,大約加幾多%,是否冇雙糧.

2.)幹事和社會福利員是否一樣.

3.)社工是否要大學學位,為什麼叫註冊社工,社會福利員和社工分別

回答 (1)

2007-06-29 11:15 pm
✔ 最佳答案
1. 社會福利機構,活動助理可以說是最基層的工作人員。其實無話誰高級誰低級,因為這個行業是以「人」為對象的,比較強調平等,所以高級與低級,僅是分工而已,一些人的工作是管理,一些人的工作是前線服務。分別如此而已。而負責前線工作的人員,除了活動助理外,亦有工友級、福利員級、專業社工級等,亦會有其他專業人員如職業治療師、治療師、護士、心理學家等,就無話誰是最高級,一個團體,一般都以團隊為主,互相合作的呀!其實團隊中最重要的是工友,沒有工友清潔廁所就麻煩啦!哈哈!
基本上現時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一筆過撥款支付營運開支及員工薪金,而薪金計算早已與政府公務員薪金編制脫鉤,所以政府公務員加薪,社福機構就無份啦!只有在政府任職的社工就有機會因此加薪,其他就要看任職的機構會否有財力加薪了。不過一般都無,更加無雙糧,是最霉行業之一。
2.幹事和社會福利員是否一樣,就會有分別。福利員最少中五畢業。而幹事有些機構會請大學程度的,亦有中學程度的。一般視乎機構的政策,分別很大。
3.專業社工分學位及文憑兩種,學位是大學程度,文憑是大專程度。學歷有分別。不過兩者只要修讀的課程是應可的,畢業後就可以註冊成為社工。在香港,沒有註冊的人士自稱社工,是犯法的,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及監禁,詳情睇本人另一個知識: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60900461,如下:
根據香港法例第五零五章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規定:
(第34節)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人無權使用以下名銜 ─
(a) 註冊社會工作者”或 “registered social worker” 的稱謂;
(b) “R.S.W.”的英文縮寫;或
(c) “社會工作”或“social work” 或“社會工作者”或“社工”或 “social worker” 的稱謂,
不論是否連同任何其他稱謂或任何英文縮寫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以描述其專業為社會工作專業或描述其社會工作專業資格。
即是根據現行的法例,任何人士如未能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註冊成為認可的社會工作人員,是不能自稱為「社工」、「社會工作者」,亦不能描述自已從事社會工作。
違反上述條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如屬:
(c) 以欺詐手段令自己或他人得以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或註冊社會工作者(第2類);
(d) 藉任何具誤導性、虛假或有欺詐成分的口頭或書面陳述,令自己或他人得以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或註冊社會工作者(第2類);
(e) 改註冊紀錄冊或安排改註冊紀錄冊;
所訂的罪行,則可處監禁1年。
而本地認可的社工訓練課程,可以上這個網頁:http://www.swrb.org. hk/chiASP/hk.asp瀏覽。
名單上列出的一些課程,有些是以前的舉辦過的課程,現時已沒有了。所以本地認可的社工課程,現時都是大學舉辦的,包括港大、中大、理大、城大、浸大及樹仁,只有這些學院社工課程畢業的人,才可以註冊成為認可的社會工作人員。
不過名單中尚有兩間非大學的機構,分別是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及明愛徐誠斌學院,有開辦社工課程,不過是副學士課程,詳情自己上網看吧!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http://www.hkct.edu. hk/chi/home/
明愛徐誠斌學院:http://www.cfhc.cari tas.edu.hk/college/m ain/big5/index_b5.ht ml
參考: 老點老作!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10: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9000051KK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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