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32 時代零售 抽唔抽得過? 同其他零售股有甚麼分別?

2007-06-29 6:50 pm
01832 時代零售 抽唔抽得過? 同其他零售股有甚麼分別?

回答 (2)

2007-07-03 6:47 pm
✔ 最佳答案
時代零售ok 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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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時代超市主力於華東地區經營大賣場和綜合超市。店鋪分佈於江蘇省、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以及上海市。目前在42 個城市經營共55 個零售門店。當中35 間為大賣場,20 間為綜合超市,
總面積約58.6萬平方米。

集團表示,未來除積極於華東地區加開大賣場外,長遠的目標是透過收購,進入華東以外的區域,但現時仍未有具體的時間表和收購目標。集團為應付未來兩年的擴張,已簽下17 個舖位及1 幅土地,估計涉及的資本性開支約5億元。

集團截至06年12月底,全年純利約7,800萬元人民幣,較05 年度增長39%。時代超市於去年增加了10 間店,營業額增長20%至28 億元,其中97.2%來自銷售商品,餘下2.8%來自特許專櫃銷售佣金。04至06 年度純利及營業額按年複合增長,則分別超過20%及30%。

集團預測截至07 年6 月底止,上半年純利將不少於5,090 萬元人民幣,若扣除2,690 萬元上市費用,純利就預計不會少於2,400 萬元人民幣。上市後的派息比率約30%。集資所得主要用作擴充業務及償還匯豐貸款。

時代超市俱專注地區業務發展的競爭優勢。據保薦人預測,其08 年市盈率約18.6 倍,位於同業聯華(0980)及京客隆(8245)的20.2 及16.8 倍中間,估值合理。另外,是次集資約一半資金用作擴充零售網絡,將有助提升長遠盈利能力。再加上,時代超市俱內需概念,將受市埸歡迎。故我們建議認購。
2007-06-30 7:56 pm
財務資料
142
閣下應將本節連同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會計師報告所載本集團的合併財務資料(包括有
關附註)一併閱讀。我們的合併財務資料乃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根
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核數準則審核。我們根據附錄一附註1所載基準按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編製合併財務資料。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與其他司法權區(包括美國)的公認會計
原則在若干重大方面有所不同。
本討論載有若干涉及風險及不確定因素的前瞻性陳述,因此,謹請 閣下切勿過份倚賴
任何該等陳述。我們的財務狀況可能與本招股章程所討論者截然不同。有關可能導致或
引致該等差異的因素,請參閱「風險因素」一節及本招股章程其他章節。
營業紀錄
下表概述我們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的合併業績,乃摘錄自
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的會計師報告,乃假設本集團的現有架構於營業記錄期一直存在而
編製。


財163
本集團已與.豐達成一項為數達610,000,000港元的銀行融資安排。於最後實際可行日
期,有關融資已提取用作償付(a)應付一間關連公司款項約人民幣153,687,000元;(b)應付同
系附屬公司款項約人民幣15,992,000元;及(c)應付一名董事款項約人民幣104,214,000元。
應付最終控股公司款項約人民幣82,245,000元將由Fang & Sons轉移予肇豐,繼而轉移至CS
International,最終轉移予本集團全資附屬公司Times Supermarket BVI,以作為重組一部
分。本集團於進行有關債務轉移後將無結欠其最終控股公司任何款項。有關債務轉移的詳
情載於本招股章程「歷史、發展及重組」一節「重組」一段。
就(a)由最終控股公司、一間同系附屬公司及控股股東的關連公司提供擔保的銀行借貸
約人民幣345,000,000元;及(b)以控股股東的關連公司擁有的物業及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的銀
行貸款約人民幣62,000,000元,有關銀行已原則上同意在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後解除約人民幣
268,000,000元的借貸擔保,並以本集團提供的公司擔保及/或其他證券擔保代替。本集團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動用.豐提供的銀行融資償付有關借貸餘額約人民幣139,000,000
元。
控股股東及關連方提供的所有財務援助(包括貸款、墊款及擔保)將於上市前解除。
免責聲明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即釐定本公司債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
期),本公司並無已發行或同意發行的任何未償還借貸資本、銀行透支、貸款、債務證券、
借款或其他類似債務、承兌負債(一般商業票據除外)或承兌信貸、債券、按揭、押記、融
資租賃、租購承擔、擔保或其他重大或然負債。
董事確認,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以來,除本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本集團的債項
及或然負債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營運資金
經計及來自全球發售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現有銀行融資及經營所得現金流量,董事
相信我們具備足夠的營運資金應付目前所需,即自本招股章程刊發日期起計最少12個月的
需要。

財務資料
164
股息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註冊成立,故本公司於營業記錄期並無宣派或派付任
何股息。然而,本集團若干成員公司於截至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分別向其當時的股東宣派股息合共約人民幣54,000,000元和人民幣55,200,000元。截至二
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宣派任何股息。有關我們於營業記錄期所派付股息的
其他資料,請參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派付股息」一段。
本公司日後宣派股息時,將視乎董事所建議的股息金額,當中須視乎我們的盈利能
力、財務狀況、現金需求及可供動用現金及其他有關因素。我們能否支付股息亦將視乎我
們從其主要營運附屬公司收取的分派款項(如有)而定。年內的任何末期股息亦須獲得股東
批准。
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不應以我們過去所支付的股息作為釐定我們日後股息政策的基
準,我們概不保證每年或在任何年度將會宣派或分派以上數額的股息或任何股息。
董事現擬每年向股東宣派股息,數額約相當於股東應佔溢利約30%。董事現擬於日後每
年十月及六月前後分別派付中期及末期股息,而中期股息將約為各年預期股息總額約三分
之一。
可供分派儲備
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我們可自已實現或未實現溢利,或自董事決定不再需要
的利潤撥存的儲備中支付股息。經普通決議案批准後,可自股份溢價賬或任何其他根據公
司法可作此用途的基金或賬目中宣派和支付股息。只要達到上述規定,招股章程附錄一所
載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重組而記入特別儲備的人民幣25,423,000元,不會對我們
宣派股息構成影響,
無重大不利變動
董事確認,本集團的財政或貿易狀況或前景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編製本集
團最近期經審核財務報表的日期)以來概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財務資料
財務資料
166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旗下4間零售門店的租賃協議仍未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向有關
中國機關進行登記。中國法律顧問向我們表示,倘有關租賃協議並無向有關中國機關進行
登記,可能被中國法院判為無效,未必可對第三方強制執行,如其他已為其租賃協議作登
記的租戶。
在上述4份租賃協議中,有關業主尚未向我們提供完成辦理登記手續所需的相關業權文
件。中國法律顧問向我們表示,由於欠缺正式業權文件,彼等難以根據中國法律確定有關
業主是否擁有向我們出租相關物業的法定權利。倘有關租賃物業的法定權利出現爭議,中
國法院可能根據中國法律裁定有關租賃協議無效。倘有關業主無法證明其於租賃物業的業
權,我們可能被中國法院或中國土地管理機關要求終止佔用有關租賃物業。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並無因為上述4項物業的業主欠缺有效業權或該4份租賃協
議並無登記(視乎情況而定)而接獲要求我們遷出上述4項物業(或其中1項物業)的通知。倘
我們被要求遷出該4項物業,我們或因撇銷不動固定資產、預付款項、已付按金及搬遷費用
而蒙受損失。上述各項物業的總樓面面積約為10,881平方米,相當於我們於最後實際可行日
期佔用的總樓面面積(包括擁有及自置物業)約1.9%。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該等店舖的商品總銷售及特許專櫃銷售所得款項總額佔我們的商品總銷售及特許專櫃
銷售所得款項總額約3%。在此基準下,董事認為倘我們被要求遷出該4項物業,我們的業務
不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嚴重中斷我們的整體業務運作。此外,我們經常物色配合
我們業務所需的具潛力店址,以作為我們發展策略其中一環。因此,倘我們被法院勒令終
止佔用有關物業,我們預期可於適合位置另覓店址。董事預期覓得理想店址以繼續經營業
務時不會遇到任何重大阻礙。
CS International、Loyson Pacific、方鏗先生、方超先生及方剛先生(為控股股東)已向
本公司作出承諾,倘我們於有關租賃/租賃協議各自的期限屆滿前,由於有關業主並無持
有有關物業的有效業權及或有關租賃/租賃協議並無向有關政府機關登記,被業主或任何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政府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禁止使用或佔用或遷出該4項物業及其

財務資料
167
他並無有效業權的物業,彼等共同及個別作出彌償,並於任何時候對我們就撇銷不動固定
資產、預付款項、已付控金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收費或開支及就本集團遷出該4項物業及其
他尚未證明有效業權物業所涉的搬遷費用,以及因有關租賃/租賃協議並無進行登記而被
任何有關政府機關施加或徵收任何罰款、處罰或費用作出彌償。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有形資產淨值
本招股章程附錄三載有本集團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有形資產淨值報表,乃根據載於會
計師報告(全文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一)中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合併有形
資產淨值連同收購公司的有形資產淨值編製,調整則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溢利預測
董事預測,在無不可預見的情況下,並以本招股章程附錄二所載的基準為根據,截至
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股東應佔合併溢利(不包括有關全球發售的估計開支約人
民幣26,900,000元)不少於人民幣50,900,000元及不少於人民幣24,000,000元(已扣除有關估
計開支)。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股東應佔預測合併溢利或不會一定表示,
且不能詮釋為我們就二零零七年全年財務業績所作指引。我們已向聯交所承諾,我們於截
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1.18條審核。
申報會計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以及保薦人就溢利預測而發出的函件全文,以及
有關溢利預測的基礎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二。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20: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9000051KK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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