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藝術?

2007-06-29 10:21 am
什麼是藝術?這是我一直以來想知的事..
畫畫可以是藝術﹑書法可以是藝術﹑雕刻可以是藝術﹑建築可以是藝術﹑服裝可以是藝術﹑歌舞可以是藝術........戰爭可以是藝術﹑說話可以是藝術﹑烹飪可以是藝術﹑足球可以是藝術........
藝術對於我來說,除了遙不可及,就是一個兩難.如果把藝術的定義收窄,比喻說只是美術才可以是藝術,那麼很多我們都視作藝術的事就失去了應有的價值;如果把定義放寬,那麼焗蛋撻也可以是藝術!即使我們能夠定義什麼項目是藝術,去到什麼程度才是藝術又是另一個問題!例如英文和英國文學是兩回事,文學是高級的英文,但兩者又有很大關連,我們憑什麼才可決定一個人寫出的是英文還是文學?假使(只是假使)我們能確定焗蛋撻是一門藝術,要焗到什麼程度才達到"藝術"的境界?
因此,什麼是藝術包含兩個問題:什麼可以是藝術和什麼程度才是藝術.
請留下寶貴意見........多多指教!^^

回答 (4)

2007-07-04 12:38 am
✔ 最佳答案
現代藝術與藝術的定義

如果藝術是沒有本質的話,而我們又要求定義要講出本質,那麼,給藝術下定義根本
是邏輯地不可能。Weitz 在"The Role of Theory in Aesthetics"一文中就正持這一個看
法,他的理由是關於藝術品的充分而又必要的性質是永不會出現。因為藝術是一個開放的
概念,不斷有新的性質加入。所以,給藝術下定義就只會妨礙藝術的發展。
如果嚴格定義的意思就是指出必要和充分條件的話,我看除了數學和邏輯之外,真的不能替其他概念下這個嚴格的定義。奇怪的是,Weitz 在中文又提出「希臘悲劇」這個具有歷史性的概念是一封閉的概念,是可以下家義。我看這裡有點予盾,一方面只承認數學和邏輯是封閉的概念;另一方面又提出希臘悲劇是一封閉概念。說不定將來的人可能以新的觀點來研究希臘悲劇,發現到一些前人未曾注意的性質,進而修改希臘悲劇的定義。

我看問題的關鍵正在於我們是否需要一個嚴格的藝術定義﹖我們是否同意定義是可以
不斷修改﹖定義過的東西可以再被定義。如果我們是採取定義可被修改的立場;那麼,即
使藝術是一個開放的概念,我卻看不出有甚麼理由反對給藝術下定義。我看傳統西方一直
以來認為下定義就要講出本質是有問題的。我以為定義是不同於本質,定義是人定的,當
我們發覺原有的定義不再適用時,是可以修改的;本質是指某類事物有不變的性質,這種
(些)不變的性質是這類事物所獨有的,單憑這種(些)獨有性質,就可以將這類事物跟
其他種類的事物分別出來。這樣,即使我們同意藝術是沒有所謂本質,也並不妨礙我們對
藝術下定義。

西方哲學從希臘時期開始就認為下定義的目的就是要找出某事物的本質,卻遺忘了定
義的其他重要功能(21)。比如,「下定義」就正是我們日常語言的普遍用法,例如當
有兩人爭論著應該為人生而藝術還是為藝術而藝術時,我們或許需要他們釐清一下他們的
意思,又或者給「藝術」下一個定義。當他們反自為藝術下定義時,這只不過是表示他們
對藝術的觀點而已。

事實上,我認為給藝術下定義有助於我們對藝術的了解。只要我們不是抱一種獨斷的
心態,並且同意定義有被修改的可能;那麼,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並不是沒有意義的,至
少我們是在追尋更「合適」的定義,加深我們對藝術的了解。

以上論說了即使藝術是一個開放的概念,我們也有理由給藝術下定義。現在要駁斥的
就是給藝術下定義會妨礙藝術發展的這個講法。大抵持這個講法的人會認為既然藝術是不
斷地發展,新的性質不斷出現,根本就沒有不變的本質,那麼給藝術下定義就等於給藝術
一個框框,框框是會阻礙發展的。

我看這種情況只會出現於傳統的社會。原因是傳統的社會比較封閉和保守,大家對於已經接納的東西都不大願意改變,無論是否有足夠的理由支持改變;加上缺乏反思和追求絕對的心態,就會很容易執著於既有的定義。可是,現代已經是一個開放的社會,人們不再是盲目地接受既有的定義。並且(這一點相當重要),很多人已接受了「創新性」是藝術的一個重要特性,有極高的價值。要注意的是,在藝術上要求創新於傳統社會並不是一個很高的價值,有時候甚至否定創新的價值。

如果說給藝術下定義(即使有人宣佈要下嚴格的定義)會妨礙藝術發展的話,在現代社會看來,未免是一個笑話。弔詭的是,現代的藝術太強調所謂發展、進步和創新,使得這些變成了藝術的唯一價值,而把藝術的其他價值抹殺,這反而是限制了藝術本身。比如傳統藝術裡面有很多有價值的東西都被認為是過去的而被忽視。


定義可幫助我們了解及欣賞藝術?

傳統美學建立在兩個錯誤的基礎上,其中一個就是給「藝術」下定義,以求探討藝
術的本質,他認為「藝術」是個用途繁多而又錯綜複雜的概念,簡單的定義根本不可能表
達出它的豐富性。在文中他舉出一個例子來說明一個人只要懂得使用「藝術」這個概念,
根本不需要認識任何的藝術定義,他就知道甚麼是藝術。

例子是這樣的,在一個大型倉庫裡面,擺滿了各種東西──有些是藝術作品,其他是
別的東西,然後再派一個普通人進入倉庫,將是藝術的作品拿出來。雖然還沒有一個所有
藝術的共有性質指出來,沒有一個完備的藝術定義作根據,但這並不妨礙他作出正確的選
擇。

顯然即使是一般人,當他懂得如何使用「藝術」這個概念,即表示他可以區分甚麼是藝術、甚麼不是藝術。當然,面對著一些「邊緣地帶」的時候,比如政治漫畫、流行歌曲等,我們或許很難確定它們是否藝術,但這不過表示我們替藝術劃一條確定界線時所遭遇的問題。

然而,我認為這個例子只能夠顯示一般人大抵知道甚麼是我們叫做藝術的東西、甚麼
不是;但卻並不表示一般人能夠了解甚麼是藝術、甚至欣賞藝術,他們只是「知其然而不
知所以然」。在日常生活裡面,大部分人都不是通過定義就能夠正確使用「藝術」這個概念,但並不表示他們就了解甚麼是藝術。要了解甚麼是藝術或者欣賞藝術,我們往往需要定義。比如說現代人大抵都知道抽象畫是藝術;可是,大部分並不知道為甚麼抽象畫會是藝術,更莫論欣賞了,而貝爾所講的「有意義的形式」這一個藝術定義卻有助於我們去了解為甚麼抽象畫會是藝術,並且指出欣賞這類藝術的方向和原則。所以,正如上一節所言,給藝術下定義是可行的,並且是需要的,因為好的定義是可以加深我們對藝術的理解
,以及指導我們如何去欣賞藝術。

當然,這個定義也能告訴我們一些真理,就是作品要先被認可,有足夠的資格我們才當它是藝術品,才會放置入藝術館,而並不是倒轉過來,凡放進藝術館的都會自動成為藝術品。可是完全把這個問題交由藝術世界作決定,而只就分類意義上給藝術品下定義;然而,藝術的分類意義和評價意義根本是不可分的,沒有欣賞價值的東西,我們根本就不會叫它做藝術。

因此這個定義除了使我們加深認識到「命名」的重要性,以及照顧到被公
認的新派藝術如普普藝術(Pop Art )和概念藝術之外,並沒有告訴我們甚麼更多的東西
,更莫論幫助我們去欣賞藝術了。即使我們同意他這個定義是藝術的充分和必要條件,甚
至可將Weitz 所講的藝術有強烈的創新性都包含在內而沒有衝突;但由於這個定義避免了
對藝術品本身所具備的性質作出步定,因此,它並不能幫助我們去了解和欣賞藝術。

相反,雖然傳統的藝術理論在定義本質方面都不成功,但都能夠指出藝術的某些重要
特性(只是沒有一樣特性是所有藝術都具有的),提供欣賞的方向,通過這些定義,可加
深我們對藝術的了解(這完全是有別於一般人能正確使用「藝術」這個概念般的了解)。
有時一些新定義的提出可以讓我們認識一些以前未曾注意的性質,進而改變趣味,開拓欣
賞的方向。

不過,如果我們承認壯觀的風景(例如一望無際的沙漠)能為我們帶來審美經驗的話
,就沒有理由反對的作品(例如用帆布包紮海岸)不能夠產生審美經驗,至少我們得承認某部分的概念藝術能產生審美經驗,故並沒有違反我們之前給藝術(品)所下的定義──具有製造審美經驗的人造物。只是Christo 認為帶來思考的空間才是這件作品的價值所在。(完)
2007-07-07 9:52 pm
藝術迄今還沒有公認的定義。通常認為,藝術是人類以情感和想象為特性,來把握和反映世界,表示對世界及自身,對二者關係的看法的一種特殊方式。其通過審美創造活動再現現實和表現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實現審美主體及客體的相互對象化。通俗的說,藝術也就是人的知識、情感、理想、意念綜合心理活動的有機產物,是人們現實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現。因為人類的某些經歷是難以用言詞來表述的,為了表述這些深存在內心的最強烈的感情和思想,我們就使用一種稱之為藝術的更敏銳、更精巧的語言。

藝術和科學不同,科學藉助人類的理性反映客觀世界的規律性。藝術藉助人類的感性反映世界,包括客觀和主觀的世界。科學更多的是「發現」,而藝術更多的是「創造」。藝術是拋棄人類理性和信仰的感性認識。藝術是人類心裡真實情感的反映。

雖然文學也屬於藝術,但由於文學過於龐大,通常將文學單獨提出,再提到藝術一般不會包括文學。研究藝術的學科是藝術學。
2007-07-05 8:29 am
藝術迄今還沒有公認的定義。通常認為,藝術是人類以情感和想象為特性,來把握和反映世界,表示對世界及自身,對二者關係的看法的一種特殊方式。其通過審美創造活動再現現實和表現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實現審美主體及客體的相互對象化。通俗的說,藝術也就是人的知識、情感、理想、意念綜合心理活動的有機產物,是人們現實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現。因為人類的某些經歷是難以用言詞來表述的,為了表述這些深存在內心的最強烈的感情和思想,我們就使用一種稱之為藝術的更敏銳、更精巧的語言。

藝術和科學不同,科學藉助人類的理性反映客觀世界的規律性。藝術藉助人類的感性反映世界,包括客觀和主觀的世界。科學更多的是「發現」,而藝術更多的是「創造」。藝術是拋棄人類理性和信仰的感性認識。藝術是人類心裡真實情感的反映。

雖然文學也屬於藝術,但由於文學過於龐大,通常將文學單獨提出,再提到藝術一般不會包括文學。研究藝術的學科是藝術學。

藝術﹝art﹞一詞源自於拉丁文ars,意為「技巧」,現在雖保有原意,卻也衍生出更廣義的含意,幾乎包括所有的創造性學問,尤其指稱「八大藝術」而言。 

八大藝術指:

文學
繪畫
音樂
舞蹈
雕塑
建築
戲劇
電影


關於藝術與美術的爭議

在中文的表述中,藝術與美術常常混為一談,在教育界也常常出現爭議,時常造成相關學生的困惑。一般說來,藝術是廣意和廣泛的概念,美術是狹意的,是藝術的形式之一。坊間有「八大藝術」之說,分別是「繪畫」、「雕刻」、「建築」、「文學」、「音樂」、「戲劇」、「舞蹈」、「電影」。

一般所謂的「美術」指的是以「繪畫」、「雕刻」為核心的視覺造型藝術。而「八大藝術」中的其它分類則不在窄意的「美術」的指稱之內。

關於藝術與美術的中英譯名也常常出現爭議,一般來說藝術是指英文的Art,美術則以Fine Art來代表。但在很多情況下,Fine Art也會被稱做藝術。

而當今人類社會的多元發展,已有許多「八大藝術」之外的藝術形式出現,如「攝影藝術」,「數碼藝術」﹙Digital Art﹚、「裝置藝術」 ﹙Installation Art﹚、「概念藝術」﹙Conceptual Art﹚、「行為藝術」、「生物藝術」等。如此等等更引來當代藝術理論家們一場論戰。

藝術門類

迄今,還沒有公認的藝術分類標準。各個藝術理論的派別有不同的分類方式,在時間軸上越靠近現代的藝術分類,就越繁複而且具有爭議。

一般來說,根據表現手段和方式的不同,藝術可分為

表演藝術(音樂、舞蹈等)
造型藝術(繪畫、雕塑、建築藝術等)
視聽藝術(電影,電視等)
語言藝術(文學等)
綜合藝術(戲劇、攝影等)
比較新的分法,則根據時空性質將藝術分為:

時間藝術
空間藝術
綜合藝術。
2007-06-29 3:30 pm
蘇珊‧朗格說:「藝術是有意味的形式。」王維說:「意在筆先。」我認為凡藝術品都有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才情的。一個沒有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才情的藝術品還叫藝術品嗎?我們評定一件藝術品可從它的神韻和內容的表達去評定它,它的每一筆或每一個動作,都應該包含了作者的深厚感情和思想的,而絕對不是沒有意思的,甚或蒼白的,一筆沒有意義的線條,一個沒有意義的動作,在藝術上都不成立的。只有表達!只有表達!藝術沒有固定的形式和技巧的,有表達的技巧才是技巧,有意味的技巧才是技巧。在畫面中,在整個藝術的創作過程中,我們都絕對不容許沒有意義的部件放於其中。所謂有意味的形式就是有言外之意,你畫一個人像僅停留在一個人像上面,你畫一隻小鳥僅停留在小鳥上面,這是失敗的,你看梵谷的人像和八大的小鳥,你就明白藝術是有意象的,它是有幅射性的,往往言這說彼。而且梵谷和八大有神韻。這就是藝術和非藝術的分別。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41: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9000051KK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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